借款审批制度

时间:2022-07-21 14:40:17 阅读: 最新文章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借款审批制度

为了落实资金管理,加强款项收支控制,明确财务收支审批的责任范围,特制定本制度,单位员工必须严格遵守,财务人员要坚持原则严格把关,对于不符合手续制度规定,未经审批人签字同意的,财务人员不得办理借款事项.

一、现金借款

1、公司现金主要用于各部门日常的零星开支,原则上不允许各部门或个人借支大额现金用于支付其他款项。

2、各部门或个人借用的现金不能用于与公司无关的业务,特殊情况需总经理批准。

3、借款人必须按财务要求填写借款单,交由主管的部门经理签字,财务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到财务部出纳签字借款。

4、各部门或个人一次性借款金额,不允许超过伍仟元;有总经理特批例外,且应提前半天通知财务;叁万元以上的借款需由董事长批准。

5、借款人应及时向财务报销。结清所借款项,严格执行前帐不清,后帐不借的原则。

6、借款归还期限,出差回来或公务完结后七天内到公司报销,否则,将在借款人当月工资中扣除。

二、支票借款

严格按照支票签发程序办理,写明收款单位、金额和用途,严禁开出空白支票。三、审批程序

各业务经办人需预支借款费用时,应向单位部门经理申请同意后填写借款,报总经理审批,到财务部审核,由出纳办理借款业务,业务经办人需在借款单和支票登记簿上的经办人处签字。

珠海市得一百货有限公司

1 / 2






年月日

2 / 2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2e0e601e8c9951e79b89680203d8ce2f006665b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