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文件关于国有商品流通企业有关财务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佚 名 【期刊名称】《国际商务财会》 【年(卷),期】1995(000)012 【摘 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 为更好地贯彻执行《企业财务通则》和《商品流通企业财务制度》,规范国有商品流通企业的财务行为,保护国家和企业的合法权益,现就国有商品流通企业有关财务管理问题,特作如下通知: 一、企业必须加强各项资产的管理与核算,有效地控制资产损失,包括坏帐损失、存货损失、对外投资股本损失、固定资产损失等。企业处理资产损失,必须由经办人填报能够列明具体事项、损失的原因及金额的资产损失审批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核,财务部门审查并提出处理意见,报企业法定代 【总页数】3页(P43-45) 【正文语种】中 文 【中图分类】F715.5 【相关文献】 1.关于国有商品流通企业有关财务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J], ; 2.财政部《关于国有商品流通企业有关财务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J], 3.财政部文件关于财政监察专员办事机构对中央商品流通企业实施财政监督管理及其他有关事项的通知 [J], 4.关于国有商品流通企业有关财务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J], 5.关于国有商品流通企业有关财务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J],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20cbb7ab971ea76e58fafab069dc5022aaea46d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