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教育中的道德原理》有感 我很多时候都在想“教育”为什么这么值得我们思考与探讨,而“教育中的道德”有事怎样存在于发生作用的?杜威说:“教育具有改变社会秩序的力量,在一定程度上,除了国家本身以外,任何其他机构都没有这个特点。”教育的这种社会性的确是独一无二的。我回忆起了上学期学过的《教育社会学》。教育它是一项实实在在的公共事务与专门的事业,它对社会上的政治,经济,文化等都有一定的联系。 而什么样的教育才是符合社会生活的?什么样的教育才是好的教育?教育之中与社会联系最为密切的那就是道德教育,而学校就是连接两者的天桥。学校作为一个特殊的教育机构,离不开社会生活,不断地向学生与社会传授着知识。说到这里,那就不得不说学校的道德教育问题。杜威所认为的学校道德教育具有以下特点:一、狭隘性。智育与德育是分离的,学校教师并没有把两者有机结合,从而时刻警惕学生是否违规;其次在教育问题上缺少了生活上的指导,换句话说,德育的面太窄。二、形式化。如今很多学校老师对德育的重视程度不够,仅仅走一个形式,把它当作任务来完成并为真正把它纳入到教育的体系中。所以学生只是刻板地遵守着,在遇到实际的道德问题,很少能够从理性的正确的角度去分析解决问题。当然,杜威还看到许多其他的问题,我就不一一列举出来了。 杜威将学校教育作用定于培养学生的知识,情感与能力上。他的意思换句话说就是要将德育与智育相结合,是学生形成一种主动的道德观念。那么我们的学校就要走出条条框框的限制,走出自我封闭的理念,让德育最大化的扩展到学生的生活中,潜移默化当然是最好,让这种主动性的道德观念去驱使我们的行动。让德育不止存在于思想道德课上,不止存在于教导处,这也就是前文我所提到的目前目前学校道德教育的狭隘性和形式化。 杜威十分看重学校中的教育作用,存在于深灰中又作用于社会。当然并不是杜威所有的观点我都能读懂,可能大多数都是无法解读的,我也只能节选点片段来发表自己的见解,断章取义的地方难免会存在。其次我觉得自己的这些见解还是太肤浅,没看到本质,也没能例出有利的论证。一句话,学无止境,未来还有很多路要走。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2238315caf45b307e87197c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