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资产财务管理中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作者:王艾娟 来源:《新经济》 2016年第10期 王艾娟 摘 要:十三五规则中农业的地位得以进一步凸显,在此背景下农业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如何梳理与解决显得尤为重要,本文借鉴国内外相关理论与实践研究最新进展,结合中国农业资产管理方面的实践财务问题所在,梳理归纳出财务资产管理不当,部分能市场化的资产却未进入市场参与公平竞争,导致财务资金的闲置、有形或无形磨损,无法带来应有的经济效益。针对分析问题本文提出农业单位资产管理体制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农业 资产配置 财务管理 资产增值 一、农业财务资产管理中操作层面的问题 (一)资产管理全过程的效率低下,流失严重 农业资产形成环节配置不科学,财政资金浪费严重。由于资产的配置缺乏统一合理、强约束力的标准和严格的审批、监管制度,重复购置现象存在极大的盲目性和随意性,甚至出于本位主义考虑,为了谋取单位和个人私利,在资产配置过程中使国家财产都流入了自家的腰包。 资产使用环节的封闭运行、价值管理与实物管理相脱节导致使用效率低下。受到传统“条块分割”的资产管理体制影响,资产被人为地分割到各地方、各单位、各部门封闭运行,资产的使用效率极其低下。另外,在“条块分割”的管理体制下,价值管理和实物管理是由两个部门来负责:行政部门负责实物资产的管理,财务部门负责财务管理。这样的管理体制就造成了资产价值管理与实物管理的脱节,以及在具体管理工作中的职责交叉和管理的真空地带。资产处置环节监督不力,流失现象严重。流失的形式包括将某些经营性资产转为行政机关资产后任意处置获利,同时逃避监管;产权界定之前私分资产获利;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的过程中的资产流失和收益流失等。 (二)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缺乏有机的结合 农业预算编制的前期调研、可行性分析等准备工作不够充分,与实际有较大出入,预算内容不够细化,透明度不高。由于缺乏对预算管理的足够重视和对预算执行情况的足够关注,导致预算执行的约束力偏弱,预算变动或调整相当随意。预算项目结束后,很多单位对预算资金投向是否正确合理等问题都没有一个确切的了解,预算作用被削弱。由于缺乏有效的财务监督,资产在单位部门之间以及上下级之间流动随意,致使单位内部无法进行正常的会计核算,出现账面与实际情况的不相符。加之中国现行的财政管理体制中,财政收支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会计管理脱节,致使某些单位重进轻出、重购轻管、重钱轻物现象严重。而且目前资产与财务管理没有列入领导干部任期考核目标责任制,也没有认真执行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二、农业财务资产管理中体制层面的问题 (一)资产产权界定模糊,责任主体不明 中国的资产产权归属于全体人民的代表——国家,这样的界定没有边界,国家财政对其负有无限的连带责任。如此一来人民对资产的所有权也就只停留在名义上,这就是“产权资本虚置”。名义上的所有者并没有多大的权力来监督资产使用者的使用绩效,也没有一套完善的激励机制来发挥公众的监督热情,法律上的使用者成为了现实中的占有者,所有权连带资产的控制权也都转给了各个资产占用的,也即管理权被“内部人”控制。 (二)资产管理机构设置不规范 据统计在全国31个省区市中,有30个省区市资产的主管部门均为财政部门,其中有15个省区市财政厅专门成立了主管资产管理的专门处室;有11个省区市将行政单位和资产管理职能放在了财政厅行政政法处和教科文处;还有4个省由财政厅各业务处分管资产;上海市资产主管部门为国资委。有24个省区市设有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7个省区市没有省级机关管理局。这种不对称的机构设置不利于资产的宏观管理,使财政部门与国资部门的管理权限不分、职责不清。 (三)资产监管越位与缺位并存 中国资产一直沿袭“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用、使用”的管理体制,资产分散,各单位行使资产的使用权。这种管理模式经过发展,到成立产权“管理职能专业化”的国资局,形成了包括财政部门、国资委、政府机关事务局、事业主管部门等多种管理模式。表面上看国资局在履行监管职能,但实际上国资局仅对存量资产履行了登记、报废、转让、非经营资产转经营性资产审批等基础管理工作,对资产的形成及占用资产的标准并未实现有效的配置和管理。国资局撤销后,其原有对资产的管理职能,在国务院层面上,划转至国务院机关事务局,在省一级,划转至财政部门。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无论在国务院机关事务局还是省一级财政部门,都未能实施对资产的有效的管理。 三、农业财务资产管理改革思路的对策 (一)构建四层管理体制的目标模式 中国对资产的监管主要建立在其自身的运作体系之中,改革其监管模式就是要发挥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作用,以法律监督为主,各级管理部门和社会公众监督为辅的监督体系。构建四层管理体制,即人民代表大会、政府财政部门、各级主管部门、资产占有使用单位的自上而下的管理体系。此模式的两个要点就是:以人民代表大会为顶层监督机构、明确管理主体为财政部门。 (二)资产管理部门纳入财政部门管辖 农业资产管理机构隶属于财政部门,就是在财政部门下设资产管理机构,其工作开展必须在财政部门的领导下。财政部门对资金和资产实行统一管理,信息掌握全面及时,执行效率高;资产管理机构独立于财政部门,资金管理与资产管理分离开来,有利于利用部门之间的权限关系,可实现资金预算和经费预算的内部控制,比较适合于管理技术和条件成熟、制度健全的国家;预算部门管理政府资产,是适合于南美政府的特有模式,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密不可分,资产管理以预算管理为重要依托,资产处置收入要纳入预算中统一平衡,资产处置报废后要安排相应预算进行资产补充更新。 (三)资产分级分类监管模式 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政府资产在法律上都属于中央和地方政府所有,各级政府之间也有明确的财产划分,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所有资产没有收益权和支配权。对中国而言,受益范围辐射全国的资产应由中央政府提供,而受益范围辐射区域性的资产则由相应级别的地方政府提供,这样才可以达到权利与责任对等,更好地实现资产使用的效率与公平,而且按收益性来划分各级政府资产的管辖范围,有助于整个社会在资产使用上达到最优状态。 行政机关一般提供的是非营利性的公共服务,对这类资产的管理重点就是保证其合理配置以及有效使用,在实践中要加强该类资产的统一调配和管理。一些国际上的成功经验做法是成立专业的资产管理机构,与政府财政部门结合起来对资产进行管理。 的资产则分为公益性、准公益性和非公益性三种性质采取不同的管理方式。公益性资产由政府负责配置和管理,类似于行政机关 的做法,准公益性资产则可大胆引入市场机制,同非公益性资产一起实行企业化运作或准企业化运作,进一步拓展投融资渠道。 参考文献 [1] 赵爱玲,潘姝. 行政资产管理绩效评价实证研究——以甘肃省为例[J]. 甘肃社会科学. 2012(02) [2] 郑兴文. 浅议行政资产绩效管理现状[J]. 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 2011(05) [3] 李林池,张更华,杨瑞金,吕建平,姚俊君. 中国政府公共资产管理机制创新研究——中外比较的视角[J]. 预算管理与会计. 2010(10) [4] 刘荣辉. 中国资产管理改革的对策[J]. 现代商业.2010(18) [5] 冯晓东. 招远市加快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立运行[J]. 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 2010(06) [6] 《行政单位资产收入管理研究》课题组,李林池,陈少强,姚俊君,谭静. 行政单位资产收入管理研究[J]. 资产管理. 2010(06) [7] 林翰文,林火平. 行政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思考[J]. 求实. 2010(05) [8] 陈少强,谭静. 行政资产由财政部门统一监管是最优选择[J]. 中国财政. 2010(07) [9] 杨瑶. 资产管理的问题与完善[J]. 当代经济.2010(06) [10] 刘治国. 试论资产管理绩效评价[J]. 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 2010(03) (作者单位:云南省德宏州盈江县农业局 云南德宏州 679300)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2258f4dfa8ea998fcc22bcd126fff705cd175cd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