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刘春祥等19人任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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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刘春祥等19人任职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公布日期】2010.09.02

【字 号】藏国税任字[2010]6 【施行日期】2010.09.0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税务综合规定 正文

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刘春祥等19人任职的通知

(藏国税任字〔20106号)

各地(市)国家税务局、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区局各部门: 刘春祥任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副处长; 次仁曲珍任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人事处副处长; 江伟任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副处长; 次旺桑培任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所得税处副处长; 杨建昌任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财务管理处副处长; 邱韶昆任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政策法规处副处长; 史洪合任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信息中心副主任; 莫毅任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国家税务局纪检组长; 仓吉任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国家税务局总经济师; 王维任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国家税务局总会计师; 苏湘帆任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地区国家税务局总经济师; 平措坚赞任西藏自治区山南地区国家税务局总经济师; 何莎任西藏自治区山南地区国家税务局总会计师;


董亚英任西藏自治区林芝地区国家税务局总经济师; 秀扎任西藏自治区林芝地区国家税务局总会计师; 李梅任西藏自治区昌都地区国家税务局纪检组长; 谭志雄任西藏自治区那曲地区国家税务局总经济师; 刘建昆任西藏自治区那曲地区国家税务局总会计师; 罗文刚任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国家税务局总经济师。

以上人员职务试用期已满,经考核合格,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党组决定,同意按期转正,任职时间自20095月起计算。

二○一○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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