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审计厅关于组织新招录人员岗前培训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贵州省审计厅 • 【公布日期】2018.11.07 • 【字 号】 • 【施行日期】2018.11.07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职业培训 正文 贵州省审计厅关于组织新招录人员岗前培训的通知 各市(州)审计局,仁怀市、威宁县审计局,厅机关各处(室、中心):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五步工作法”有关要求,帮助全省审计系统新招录人员尽快完成角色转换,适应工作环境、了解岗位职责、熟悉审计业务、促进审计队伍建设。根据省厅年度培训安排,经厅党组研究,定于近期组织新招录人员岗前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17年、2018年全省审计系统新招录人员。共分3期组织培训,每期80人左右,合计240人左右。 二、培训任务及目的 培训以“打造信念坚定、业务精通、作风务实、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审计干部队伍”为主题,围绕新时代新要求新部署,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省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通过培训,帮助学员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帮助学员了解审计工作特点、形势、任务;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聚焦当前全省审计机关工作重点、热点问题,开展审计业务培训,组织审计案例教学和学习研讨;突出理想信念和依法审计教育,增强学员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和职业荣誉感,提升依法审计能力、廉洁自律能力,更好地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三、培训时间 培训共分3期,具体时间为: 第一期:2018年11月12日至11月18日。 第二期、第三期培训时间视省级机构改革工作进度另行安排。 四、培训地点 贵州省审计培训中心。 五、注意事项 (一)培训要求 1.学员培训期间不再承担所在单位的工作任务。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参加培训或因其他事项确需请假的,应经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并及时向厅人事处报备。 2.学员培训费(含培训期间食宿费)由省厅按照《贵州省省级党政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统一预算开支,往返交通费按有关规定由所在单位报销。各单位不得以出差等名义发放补助和补贴等。 3.严格学员管理,保持良好的课堂纪律,确保参训率。学员要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规定,严格落实审计署“四严禁”有关要求,确保不发生违纪行为和安全问题。学员培训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年度考核和试用期考核参考依据。 (二)学员报到 学员务必于11月11日18:00前到省审计厅培训中心(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安云路樱花巷7号)报到,领取培训资料。 (三)名额分配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2319e2e4ef3a87c24028915f804d2b160b4e86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