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贵州省建设领域禁止、限制使用落后技术通告(第一号)》的通知 【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黔建科通[2014]550号 【发布部门】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日期】2014.12.04 【实施日期】2014.12.0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贵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贵州省建设领域禁止、限制使用落后技术通告(第一号)》的通知 (黔建科通[2014]550号)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局,贵安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局,仁怀市、威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省建设领域禁止、限制使用落后技术的管理,提高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水平,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推动建设行业技术进步,根据《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规定 》(建设部第109号令)和《贵州省建设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建设领域新技术推广应用管理办法的通知》(黔建科标通〔2008〕599号)及相关产业技术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的要求,我厅在广泛调研、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组织编制 1 / 2 了《贵州省建设领域禁止、限制使用落后技术通告(第一号)》(以下简称《技术通告》),经专家论证、审查、公示,现予以发布,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2 / 2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eae5ab9717fc700abb68a98271fe910ef02dae2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