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消防安全教育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公安消防支队,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贯彻公安部消防局与教育部在西安联合召开的全国学校消防安全教育经验交流会精神,不断提高广大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确保校园消防安全,省教育厅、省公安消防总队决定,在全省各类学校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增强抓好消防安全教育责任感和使命感 学校是人才成长的摇篮,是社会发展的希望。同时,学校也是特殊的人员密集型场所,教学科研设备和精密仪器多,容易导致火灾的因素多,消防安全管理难度较大。近年来,我省各级教育和消防部门以及各地各类学校在加强消防安全教育上做了大量的工作,学校消防安全状况逐步得到改善。但发展还不平衡,一些学校仍存在不少火灾隐患,有些问题还比较严重。部分学校 消防安全教育开展还不普遍,效果不佳,学生消防安全素质偏低。对此,各地各类学校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以向学生负责、向学生家长负责、向社会负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强化广大师生的消防安全素质,实现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完善,自我提高”和“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辐射整个社会”的目标,为创建平安校园、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创新思路,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安全教育活动 各地各类学校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不断创新教育思路,拓宽教育渠道,丰富教育内容,着力开展以“三有四进”为主要内容的消防安全教育活动,确保学生直接接受消防安全教育率达到95%以上。 “三有”:即“有层次”,根据大、中、小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的不同,有层次、有区别地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有活动”,结合当前校园火灾特点和火灾隐患整治、“生命畅通工程”、“雏鹰奖章”消防章争章等重大活动,阶段性地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大型消防安全教育活动;“有基地”,各地要抓住消防站全面向社会开放的契机,把消防站打造成消防安全教育基地,组织师生分批、分期到消防站参观学习。 “四进”:一进课堂,把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安全教育课;二进教师职责,把消防安全教育列入教师工作职责;三进教材,学校安全教育教材或教案中要有消防安全知识的内容。为满足各地各类学校开展消防安全教育的需要,公安部、教育部联合编印了中小学生《消防安全知识必读》丛书,各地可选择使用;四进家庭,要充分利用家长座谈会、家访等形式,与学生家长进行沟通交流,把家庭作为加强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工作的第二课堂,切实起到“小手拉大手”的作用。 三、求真务实,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教育长效机制 各地各类学校要切实把消防安全教育工作作为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求真务实,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做到“四个建立”:一是建立校外消防辅导员制度,各级消防部门要主动派出消防官兵担任校外消防辅导员,指导学校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活动;二是建立消防安全小教员和消防安全宣传员制度,在班级中选拔优秀学生,配合教师开展所在班级的消防安全教育;三是建立“消防安全实践周”制度,在当地消防部门的指导下,有组织地开展消防演练、消防知识竞赛等活动;四是建立校内消防安全教育平台,按照“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贴近学生”的原则,依托校广播电视系统、黑板报、校办刊物、互联网等,大张旗鼓地传播消防安全知识和理念。同时,要在学生宿舍、教学楼、图书馆、实验室、食堂等人员密集型场所设置消防安全警示、防火公约、消防公益广告等标志牌,做到处处有警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235c5558eefdc8d376ee32e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