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划分国税与地税征收管理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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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划分国税与地税征收管理的范围?

2009-4-20 15:24 】【打印】【我要纠错

我国税务机关分为国家税务局系统和地方税务局系统,他的征收管理的范围是不一样的。 国家税务局系统:负责征收和管理的项目有:增值税,消费税,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公司集中缴纳的营业税、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中央企业所得税,地方银行、外贸银行及非银行金融企业所得税,海洋石油企业所得税,资源税,证券交易税,对境内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征收的各项税收和对外籍人员、华侨、港澳台同胞征收的个人所得税(按税种分别入中央库和地方库),集贸市场和个体户的各项税收(按税种分别入库),中央税的滞纳金、补税、罚款,按中央税、共享税附征的教育费附加(按

规定分别入库),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国家预算调节基金,矿区使用费。

地方税务局系统:负责征收和管理的项目有:营业税、地方国家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屠宰税、簇席税,地方税的滞纳金、补税、罚款,按地方营业税附征的地方税

附加。

税务机关违反规定,擅自改变税收征收管理范围的,责令限期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

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增值税的征税对象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进口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三、营业税的征税范围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营业税的征税对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偿(所谓有偿,包括取得货币、货物或其他经济利益)提供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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