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生报读函授本科免修课程的相关规定 一、 免修课程适用对象: 函授教学计划中规定的课程,原则上都应修学,若有些课程学生确已学过,且符合下列规定之一者,可以申请免修: 1、复学、转学、转专业的函授学生,原已修过与现行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和分量(学时)相同或者相近的课程,考核成绩合格者,可予以免修相应课程。 2、本院的全日制在校生,报名参加相关合作办学院校函授本科的学习,专科课程考核成绩达到61分以上者,可予以免修函授相应课程。 二、 免修课程的设定 原则上只将函授本科第一、二学期的部分公共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以予免修,第三学期以后的课程必须由学员返校参加面授学习。 三、免修课程手续办理 1、全日制在校生将在校成绩单打印,需盖学院教务处公章。 2、填写《函授课程免修、免考申请表》,将申请免修的科目填写并与大专所学科目一一对应,交到继续教育学院班主任处。 3、班主任审核每位学生成绩,确认无误后,将符合免修条件的课程成绩填入《成绩登分册》中,并录入电子档,最后交成教院教学管理部门汇总。 三、 学员如何完成学业 1、函授学员应在报名之日起一年内(2012级学员应于2013年3月30日前)将申请免修所需的表格材料提交到继续教育学院班主任处。 2、免修申请获得批准后,第一学年不需要再返校面授,第二、三学年须按函授本科教学计划的要求按时参加面授学习 3、已设免修的课程,不再安排面授,若专科在校成绩未达到免修要求的学生,可于第三学年毕业答辩时参加继续教育学院统一组织的课程考试。 4、函授学员免修课程和面授课程达到教学计划要求的课程总数,并且课程成绩合格者,可以予毕业。 四、 关于课程顶替的相关说明 1、用在校成绩顶替函授本科课程请参看《在校生免修课程》,根据表中要求的相应科目以予对应。 2、课程类型的解释:“免修”类的课程指学员可用在校相应课程成绩以予免修;“自修”类和“自主安排”的课程指学员自主学习该课程,不用到校面授该,学校也不再安排统一考试;“面授”类的课程指学员必须到校参加该门课程的面授,若本门课程缺考,必须重修。 3、带*号的课程:四川大学规定,带*的课程成绩必须达到75分以上方可申请学位。 4、英语课程的免修:在校的每个学期的英语课程和英语B级考试成绩只能分别顶替函授本科大学英语(1)和大学英语(2)的其中一门课程。数学相关课程的免修:在校的任何一门数学相关的课程(如:高等数学)可以顶替掉函授本科所有数学相关的课程(如:高等数学、大学数学、概率论及数理统计和工程数学等)。 继续教育学院 2012年6月7日 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成人函授 课程免修、免考申请表 年 月 日 院 校 姓 名 序号 1 2 3 4 5 申请免修科目表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年 级 学 号 学期 专 业 联系电话 在校已修科目 学期 成绩 申请免修科目 班主任审核: 考务管理审核: 领导审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1、此表需附在校成绩单(盖教务处公章)作为证明材料 2、审批通过后在校学习成绩作为函授成绩记入成绩册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25cfec61f5335a8102d220e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