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 光华法 学院拟聘教授职务任职条件 学 科: 法学 教学: (包括基本课程教学任务、教学:主讲课程2门及以上,90%课堂教学效果评价良好教学质量;学生指导及思想以上;教学工作量达到校、院规定的基本要求。 政治教育工作等) 1.论文:(1)在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重点学术期刊目录(以下简称“重点学术期刊目录”)上发表5篇以上的论文。所发表的5篇以上的论文中,至少须有作为第一作者或唯一通讯作者在SSCI/SCI/A&HCI期刊或国内权威期刊论著 发表学术论文2篇;或(2)作为第一作者或唯一通讯作者(包括学术论著质量的要在SSCI/SCI/A&HCI期刊或国内权威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求) 篇及以上。 2.著作:出版1部具有影响力的个人专题性著作或主编国家级规划教材1部。 3.获奖: 作为前9位获奖人获国家级奖励;或作为前5位获奖人获省部级一等奖;或作为前3位获奖人获省部级二等奖;或项目与获奖(主持国家级、作为第一作者获省部级三等奖。 省部级和重大横向等项目4.项目: 的类别、数量及经费等;各类国家级、省部级奖项) 主持国家级或省部级重点及以上项目;或者主持2项省部级项目。 以上两项中如有一项未达标者,需增加国内一级以上期刊学术论文1篇。 社会服务 (含校内外服务) 其它 符合学校规定要求。 符合学院规定的国际化类目要求2项。 注:其它的根据学校文件和《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办法(2013年修订)》执行 浙江大学 光华法 学院拟聘副教授职务任职条件 学 科: 法学 教学: (包括基本课程教学任务、教学:至少独立讲授一门以上专业课程;90%课程教学效教学质量;学生指导及思想果评价良好以上,教学工作量达到校、院规定的基本要求。 政治教育工作等) 1.论文:在重点学术期刊目录上发表4篇以上的论文,其中至少有2篇须是近2年的成果;所发表的4篇以上的论文中,至少须有作为第一作者或唯一通讯作者在论著 SSCI/SCI/A&HCI期刊或国内权威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包括学术论著质量的要或在国内一级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篇。 求) 2.著作:独立或参与撰写一部专题性著作或教材,参与撰写者的撰写字数应有5万字以上。 3.获奖: 作为研究人员获国家级奖1项;或作为前7位获奖者获省项目与获奖(主持国家级、部一等奖1项;或作为前5位获奖者获省部二等奖1项;省部级和重大横向等项目或作为前3位获奖者获省部三等奖1项 的类别、数量及经费等;各4.项目: 类国家级、省部级奖项) 主持省部级及以上项目1项。 以上两项中如有一项未达标者,需增加国内一级以上期刊学术论文1篇。 社会服务 (含校内外服务) 符合学校规定要求。 其它 符合学院规定的国际化类目要求1项。 注:其它的根据学校文件和《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办法(2013年修订)》执行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26a4a66bbdeb19e8b8f67c1cfad6195f302be8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