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商务局关于晋中市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试点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商贸物资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市政办发[2013]38号 【发布部门】晋中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3.06.27 【实施日期】2013.06.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商务局关于晋中市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试点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 (市政办发〔2013〕38号) 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市商务局制定的《关于晋中市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试点工作推进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6月27日 1 / 3 关于晋中市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试点工作推进方案 (市商务局 2013年6月) 为全面贯彻落实《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 》(商务部令〔2012〕9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加快推进我市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试点工作步伐,特制定本推进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管理办法》为准绳,紧紧围绕“严管理,防风险,促廉政,维权益”的工作主线,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职责,健全工作制度,规范履责行为,细化执法检查,严格企业监管,实现全面推进,确保我市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市场平稳有序发展。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晋中市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晋中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赵文军任组长,市商务局局长张柱小任副组长,市金融办、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商务局分管领导,各县(区、市)商务主管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 建立晋中市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联席会议制度(试行)、信息通报制度(试行)、执法检查制度(试行)、应急预案(试行)、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等五项工作制度。 (二)明确部门职责 市商务局 负责全市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日常工作,牵头组织协调全市商业预付卡管理工作;定期召开相关部门联席会议,加强协调有关部门信息共享;研究解决全市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方面的重大事项;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 2 / 3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2769747e541810a6f524ccbff121dd36a32dc4a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