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学校社会工作者的角色,学者有许多讨论(Zastow,1996;Franklin,2000)。其中,普维罗(Powell,1993)与一群有实务经验的学校社会工作者经过半学期的讨论,发展出两个系统的角色: 第一,在学生(家庭)系统方面的角色是: 1.发现者:有些遭遇困扰的学生,不知道如何求助,而教师或其它人也未能及时发现和转介。此时,学校社会工作者基于专业职责,必须主动发现学生需求,及时给予协助。例如,「九二一」震灾,有些学童遭到亲人伤亡的打击,导致情绪沮丧,中辍在家。对此,学校社会工作者可以透过家庭访问,发现需要帮助的儿童及家庭。或者,结合教师、医师、护理等专业人员,成为协同发现者(co-discoverers),以发现急需协助的案主。 2.治疗者:对于有困难的学生进行直接服务,是学校社会工作者的传统角色之一。例如,学校社会工作者接受教师转介一个逃学的案主,透过家庭访问知道主因是家庭经济情不稳,案母离家多时,案父有酗酒问题。对此案例,学校社会工作者除协助案主参加青少年的支持团体(support group),也将案主转介给医院,以药物治疗其沮丧情绪。 3.促成者:学校是教育单位,有促进学生成长的责任,学校社会工作者亦须扮演促成者(facilitator) 的角色,透过各种专业技巧,催化学生、家长或教职员去完成必要的改变。例如,某校计划在家长会之中成立一个课程研讨团体,藉以鼓励家长对学校的课程规划提供意见,学校社会工作者必须负责协助家长组成团体。 4.教导者:学校是教育机构,凡是学校成员,对学生都有教导的职责和功能。学校社会工作者也常被期待能就其专业素养提供专门的信息、知识和工作方案给学生及家长。教导者(educator)或「老师」(mentor)的角色,就是提供别人所需知识的一种方法(Franklin,2000)。 第二,在学校(社区)系统的角色是: 1.合作者:在学校里,除了教师与学校社会工作者之外,还有许多助人的专业工作者,包括学校心理学家、学校谘商人员、学校护士,他们形成一个工作团队,共同为学生及其家庭提供协助。社会工作者基于工作需要,经常扮演合作者(collaborator)的角色,与学校其它专业人员互换讯息或连结资源,以利问题解决和目标达成。 2.咨询提供者:咨询(consultation)是发生在专业之间的一种干预方法,通常是出于自愿的关系,目的在分享经验,解决问题(Sabatino, 1991)。在学校里,咨询可能发生在学校社会工作者与教师、校长、学校其它人员或社区成员之间,彼此相互咨询。 3.倡导者:社会工作是服务弱势者的一种专业。如果服务对象是少数族群、进行性障碍(developmentally disabled)、未婚怀孕之类学生,或者资源有限的学生家长,他们的权利较易受到疏忽或剥削,而且没有能力自己争取,特别需要学校社会工作者以倡导者(advocate)的角色,做为案主的代言人,来维护案主应有的权益(Franklin,2000)。 4.联络者:学校社会工作者在美国发展之初,是以访问教师(visitingteacher)的身分,担任学校与家庭之间联络者(liaison) 的角色,一方面瞭解家长对学校的意见,做为学校辅导的重要参考;另一方面向家长说明学校的教育政策及相关措施,以争取家长的支持及配合,共同协助孩子成长。后来,联络者角色扩展为协调者(coordinator)、中介者(broker) 、调解者(mediator)、资源动员者(mobilizer)、个案管理者(case manageer)等多种角色。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279c616b8e9951e79a8927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