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消防设施、器材包括:灭火器(箱)、消防水带(箱)、消火栓、消防炮、自动灭火系统、自动报警系统、消防水管等。 1、消防设施、器材由各单位车间(部门)安排专人(消防器材管理专人)负责管理,每月1日及15日定期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查。并更换封条,封条按指定位置粘贴。其中灭火器(箱)、消防水带(箱)检查及平时使用情况必须在点检表上注明并签字,点检表填写完后要回收交安环部存档。 2、消防系统由公司安环部协同设备科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自动消防系统及自动灭火系统半年实验一次,确保完好有效,并留存实验记录。 3、消火栓、消防炮每半年至少放水检查一次。 4、重大消防设施、器材(如自动灭火系统、消防系统)损坏要进行维修、安装时要报单位总经理和安环部审批。 5、消防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外联系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 6、公司对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建立档案并进行管理,安环部负责公司的消防设施、器材档案汇总和管理。安环部对各单位建档情况予以检查、跟踪,提出违章处理意见。 7、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应定点存放、定人保养、定期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存档。 8、对员工进行教育,要求员工爱护消防设施器材,对刻意破坏损坏消防设施、器材的行为,将按价要求赔偿,并提出行政惩处。因部门的教育不到位的,负责人予以连带处罚。 9、消防器材失效或使用后要报该消防器材管理专人进行维护或更换。消防器材需要增减、移动、变换或有其它变化时车间(部门)负责人或消防器材管理专人应向安环部报告。 10、消防设施、器材检查维护标准: (1)灭火器箱、消防水带箱:封条和点检表完好,张贴位置统一规范,检查日期一致且及时,外观完好无破损,无严重变形和脱漆,箱内无灰尘、杂物,内置消防水枪及消火栓扳手和水带完好。 (2)消防水带:水带无破损干净干燥,不能长期放在室外日晒雨淋,不能置于热源附近,防止老化,避免腐蚀性及粘性物质污染,水带应按标准卷起,竖放在水带架或卷盘上,使用后要放在规定位置按规定方式晾干,每年要翻动数次和交换折叠几次。 (3)二氧化碳灭火器:外观和手柄等附件完好或正常,每半年称量气瓶内二氧化碳的重量,喷嘴和喷射管道无堵塞、腐蚀和损坏。手提式灭火器二氧化碳泄漏量达到额定重量的5%时应按规定充装。 (4)干粉灭火器:外观和手柄等附件完好或正常,灭火器出粉管、喷嘴和喷枪等无破裂和堵塞,发现堵塞应及时清理,指针指向红色区应检查表是否异常并及时外送检修或充装。推车式灭火器行驶机构灵活可靠,异常要检修并加注润滑脂。 (5)消火栓、消防炮:外观完好,油漆色为正常红色无斑驳,阀门和出水口盖完好,出水口盖接口润滑正常,定期加油脂,水压和放水后水色正常。 (6)自动报警(灭火)系统:按其操作标准检测系统装置在各火灾因素作用下正常动作。 (7)消防水管:水压正常,管道无较大锈蚀,管材和压力管径尺寸符合要求,接口无松动漏水,铺设合理安全,各阀门和压力表等附件装置完好。 (8)消防设施、器材要按国家相关要求规范安装在醒目和易使用、拿取方便的地方,周围没有其它物品堵塞,通道保持畅通。 (9)其余消防设施、器材的检查维护标准本文未予说明的参照本文相关要求并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执行。无相应标准的,对于单位自己安装且非各单位通用的消防设施、器材由该单位制定相关检查维护标准并报安环部备案,属通用的由安环部统一制订相应标准。 11、消防器材编号 (1)编号用字母和数字代替。编号由三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为部门代号,用大写字母表示;第二部分为消防器材代号,用大写字母表示;第三部分为数字,为同一类消防器材顺序号,用数字表示。 (2)消防器材代号:干粉灭火器F;二氧化碳灭火器T;水带D;应急灯YJ;疏散标志灯BZ;自动灭火系统ZM;自动报警系统ZB;消防水管SG;喷淋装置PL;消防砂XS;推车式干粉TF。 (3)对于新建、改建、扩建等单位的代号和新增的消防器材、其它消防器材的代号本文未说明的,由相关单位报安环部分配相关代号。 (4)消防器材编号示例:A1电解车间干粉灭火器为DJA1-F001。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27aa412b0a12a21614791711cc7931b765ce7bb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