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白莲河风景区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黄冈市人民政府 • 【公布日期】2011.09.14 • 【字 号】黄政办发[2011]87号 • 【施行日期】2011.09.14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白莲河风景区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黄政办发〔2011〕87号) 罗田县、英山县、浠水县、蕲春县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加强白莲河水库风景区的建设和管理,更好地开发利用资源,促进白莲河风景区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白莲河风景区管理委员会,其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刘雪荣 市政府市长 副主任:王静平 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费仁平 市政府副市长 王浩鸣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黄焱军 市政府副秘书长 肖燕梅 罗田县县长 张树林 英山县县长 吴 烨 浠水县县长 赵少莲 蕲春县县长 潘咏华 市发改委主任 宋兰萍 市财政局局长 黄文虎 市招商局局长 朱建国 市环保局局长 刘新华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陈庞强 市水利局局长 钟贤华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黄智敏 市水产局局长 卢 辉 市旅游局局长 骆效崇 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胡歌进 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刘劲松 市城投公司总经理 姜剑峰 市大别山旅游开发公司总经理 方振华 市水利局副局长 风景区管委会下设办公室,王金才任办公室主任,浠水、罗田、英山县每县安排一名涉库乡镇党委书记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一一年九月十四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280a98fb1937f111f18583d049649b6648d709f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