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办公室财务管理制度的通知 【法规类别】财务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松原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7.07.12 【实施日期】2007.07.1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松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办公室财务管理制度的通知 各处(室): 现将《市政府办公室财务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二OO七年七月十二日 市政府办公室财务管理制度 根据国家、省、市财政、审计部门关于财务管理方面的规定和《松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松原市加强市级财政资金支出审批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松政办发〔2007〕18号)要求,结合办公室财务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1 / 2 一、严格收支管理 (一)机关各处(室)、车队凡需要购买办公设备、办公用品、文印耗材、日杂用品、劳保用品和维修零部件等,要由使用处室(车队)提出书面计划,报行政处。按照分级审批制度,经办公室领导审批后,由行政处会同财务处在搞好市场调查的基础上,根据政府采购规定实行统一标准、统一采购、统一发放、统一管理,每月公布一次采购和使用情况。报销时出示采购审批手续和原始票据凭证。 (二)机关餐厅实行定额补助制度,每月补助2.5万元。由财务处每月对机关餐厅的支出情况进行一次内审,将审核材料进行存档。并将审核情况报分管领导,同时报办公室主任和党组书记。 (三)加强机关餐厅和健帮纯净水厂收入管理。每天收入由收款员交核算员进行登记核算,由核算员上交财务,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四)对于较大的房产维修项目,先由房产处在搞好市场调查基础上,提出计划和预算。按照分级审批制度,经办公室分 2 / 2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96de4498854769eae009581b6bd97f192279bff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