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推动家庭教育促进法宣传普及和贯彻实施 发言稿 在传统认知中,家庭教育是一个私领域,家长在对子女的教育中享有高度的自主性。即便广为流传的家规家训,仍不出一氏一族的民约性质。新法一出,“依法带娃”的说法便在媒体上流传开来。带娃各家都有自己的做法,观念、模式的差异也很大,家里发生的事,具体的监督也很难实施,新法会不会成为一纸空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通过制度设计,将家庭教育由旧时期的传统“家事”上升为新时代的重要“国事”,主要内容包括: 1、准确定位家庭教育的责任主体和教育对象 2、明确家庭教育最重要的是品德教育 3、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家庭教育 4、注重发挥妇联独特作用 5、强调各级领导干部带头抓好家风 《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促进家庭、学校和社会三者相互配合,完善家校社协同机制,努力形成减负共识。 妇联在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中的责任,做好家庭工作,发挥妇女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这是妇联组织服务大局、服务妇女的重要着力点。具体来说,可以围绕以下几方面贯彻落实: 1、围绕家庭文化建设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家庭教育活动; 2、采取多样化的方式在社区中普及家庭教育知识; 3、重发调动、引导家长学校切实在家庭教育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4、帮助家长快速适应双减政策; 5、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明确家长是孩子教育的第一责任人。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2834814d30687e21af45b307e87101f69e31fbd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