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言稿 《家庭教育促进法》 2022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以下简称《家庭教育促进法》)将正式实施。《家庭教育促进法》共计六章五十五条,就家庭责任、国家支持、社会协同、法律责任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重视家庭教育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周易家人》卦辞中就提到“教先从家始”,“正家而天下定矣”。在中国古代,齐家是修身的目标,又是治国的基础,更是古代家庭教育的根本追求,所以《大学》云“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开蒙读物《三字经》中“养不教,父之过”“子不学,断机杼”则直接反映出古人对于家庭教育的重视程度。 教育伴随着一个人成长过程中的重要时期,作为给予孩子第一课的家长应该是“全科”教师。做好这个“教师”角色,不仅要掌握基本的语文、数学、地理、历史、艺术、外语等文化知识,更要把握孩子成长过程中的教育、心理规律,适时准确地加以影响,才能达到理想的教育效果。这就需要家长摆正心态和位置,掌握教育规律、把握教育策略、讲求教育方法,既不做毫无原则溺爱孩子保姆式家长,也不做居高临下冷血管教式家长。《家庭教育促进法》规定,家庭教育应当尊重未成年人身心发展规律和个体差异,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保护未成年人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遵循家庭教育特点,结合实际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的措施。 与此同时,《家庭教育促进法》还要求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紧密结合、协调一致。这就需要家长要与学校老师建立有效沟通,让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互补,形成合力。由于目标的一致性,所以一定程度上家长要和教师建立类似同事式的关系,随时交换孩子的情况信息,甚至在关键时期要“集体备课。共同做好孩子的教育引导工作。当然,学校教师也应强化“家访”工作,主动和家长进行个别沟通交流,实现孩子学校和家庭信息的“共享”,对于出现的问题及时研判,共同努力,正向引导,达成教育目的。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323f9947322b3169a45177232f60ddccdb38e65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