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救车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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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救车管理制度

一、凡抢救药品、物品必须固定在抢救车上,保持一定的基数,编号排列,每班按基数本清点药品、物品,并做好记录,护士长每周检查一次,并做好记录,账物相符,保证随时应用。

二、建立抢救车物资及药品交接本,放于抢救车旁,做到帐物相符,班班交接,按要求认真填写数量。

三、抢救车内物资及药品必须完备,做到“四定”(定种类、定位放置、定量保管、定期消毒)“三无”(无过期、无变质、无失效)“二及时"(及时检查、及时补充)“一专”(专人管理)

四、建立抢救车药品、物品平面示意图,确保医护人员能够及时获取抢救药品和物品;建立抢救车药品批号登记表,对于有效期低于3个月的药物,用红色标识做好标志,确保先进先用。

五、抢救必备物品性能良好,处于备用状态,完好率达到100%。无菌物品标识清晰,保存符合要求,确保在有效期内。

六、抢救药品齐全,标签清晰,无变色、变质、过期失效、破损现象。每个药盒内只能放置一种药品,按药物失效期的先后放置和使用.

七、各科室抢救车内的抢救药品按要求统一配备,抢救药品、物品使用后,24小时内补充齐全,如因特殊原因无法补齐时,应及时交班,在交班登记本上注明并报告护士长协调解决,以保证抢救患者时能及时使用。

八、抢救车检查内容: 药品:贮存条件是否合适,数量、规格等是否与抢救药品登记本上所列的相符,是否过期、变质、标签脱落或模糊不清;物品:名称、数量、规格、有效期,是否属于完好备用状态.应急灯、除颤仪是否处于备用状态,并进行测试检查性能完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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