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救车管理制度 一、抢救车上不得放置任何杂物,保持车容整洁,应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二、抢救车做到三及时、五固定。三及时:及时检查、及时维修、及时补充;五固定:定物品种类、定人管理、定位放置、定量保存、定时消毒。 三、抢救车内备有规定抢救物品,并可按专科要求配备其他抢救用物。 四、抢救车应配备示意图,车内物品按示意图放置,不得随意移位放置。 五、抢救车内物品应有限定基数,每班清点并签名(两卡一本:药品卡、物品卡、交接本)。护士长每周检查一次抢救车的管理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如使用封条管理,护士长每月检查一次,做好记录。抢救车交接本应放置在抢救车上。 六、值班者使用抢救药品、物品后,应在抢救结束2小时内补全所用药品、物品,使账物相符,确保处于备用状态,特殊情况详细交班。 七、抢救车内药品要求在失效期前1个月内与药房联系更换,以确保药品质量。各种原因引起的更换不及时均由护理单元承担药品成本。 八、心脏按压板随车放置,以便于软床病人急救时使用。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773f3ec95527a5e9856a561252d380eb639423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