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抢救车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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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抢救车管理制度



1.抢救车须由专人管理,建立抢救车管理登记本及口头医嘱记录本。抢救车/箱外标识清晰,有平面示意图。

2.抢救车清洁、规范、整齐,定位放置,不得随意变动,使用后须及时整理归位。抢救药品、物品做到五固定:定品种、定数量、定点放置、定人保管、定期检查。抢救车内药品及物品取用后及时补充,确保处于备用状态。

3.抢救车内备有一定基数的抢救物品和药品,各科室可根据使用情况酌情添加备用及专科药品和物品,护理人员应熟知抢救药物的种类、单支剂量。

4.抢救车内药品、物品摆放合理,品种与基数一致,记录规范。

5.抢救药品齐全,标签完整,药名、剂量清晰,无变色、变质、过期失效、破损现象。每个药盒内只能放置一种药品,属高危药品的应贴高危药品标识。

6.严格进行药品及物品交接登记管理并有记录。每班清点、查实,账物相符,交班者与接班者双签字。

7.抢救车每月全面检查一次并有记录。药品根据有效期远近严格按照“左进右出”的原则存放和取用。凡在3个月内失效的须粘贴警示标记,并先期使用。抢救药品物品应在距失效日期前1个月内更换。

8.科室护理人员熟悉抢救药品作用机理,熟知抢救车布局,熟练掌握抢救仪器设备的使用。

9.抢救患者时医生下达的口头医嘱,执行者需完整复述一遍,记录在口头医嘱记录本上,医护人员应于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补全医嘱和抢救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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