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瓦斯抽采管理制度 1、瓦斯抽采奖惩制度 为加强我矿瓦斯抽采利用工作,提高职工和瓦斯抽采工程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的积极性,特制定奖励制度如下: 1、瓦斯抽采发生轻重伤事故,按照矿安监科考核办法执行。 2、年末根据瓦斯抽采效果给予相关人员奖励,其中矿井瓦斯抽采率达到抽采规范要求,每提高5%嘉奖通风区2000元。 3、凡查获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按照矿安监科考核办法执行。 5、员工违反劳动纪律、无故未完成生产工作任务,扣除当日工资。 6、重点工作能够提前超额完成,根据完成情况给予适当奖励。 7、对不严格执行瓦斯抽采有关规定,工作中疏忽大意不负责任等行为给予处罚: (1)不按规定封孔造成瓦斯抽放钻孔漏气、堵塞,处罚责任人100元,因封孔不及时造成钻场内瓦斯超限处罚200元。 (2)施工时,对瓦斯抽放管路或其他抽放设施保护不当,造成损坏而无法进行正常抽放处罚责任人500元。 (3)钻孔施工完毕后未及时封孔、未按规定并网处罚责任人100元。 (4)未经通风区负责人批准,擅自拆除抽采钻孔、改动抽采管路及其它抽采设施的责任人罚款500元。 (5)无抽采安全技术措施进行钻孔施工的责任单位,处罚责任单位负责人500元。 (6)抽采管路系统投入运行前,未进行全面的气密性试验,处罚责任人200元。 (7)瓦斯抽采工程施工没有按照设计、规程措施中规定进行,处罚单位负责人500元、跟班区长300元. (8)不坚守岗位或不在现场交接班,不按要求监测、填报抽放参数,处罚责任人300元。 2、瓦斯抽采工程检查验收制度 1、通风区钻机队在钻孔施工结束准备起钻前,由钻孔验收小组成员同时向通风区值班员汇报(电话:30209),汇报内容包括施工地区、钻孔编号、钻孔设计直径、钻孔设计倾角、钻孔设计方位、设计孔深、打钻孔深,班长、瓦斯员、安监员姓名,如有抽检人员也要同时汇报. 2、钻孔全部起出钻杆后,钻孔验收小组成员要同时向通风区值班员汇报,汇报包括钻孔编号、钻孔直径、钻孔倾角、钻孔方位、设计孔深、打钻孔深,班长、瓦斯员、安监员姓名,如有抽检人员也要同时汇报。 3、钻孔没有打够设计深度必须说明充分原因。 4、原则上安监员、瓦斯员在起钻期间均必须全程在现场,认真验孔,特殊情况必须向矿调度室请示汇报。 5、通风区值班人员负责记录相关内容及时间,每页记录表填写1个地区,不得将不同地区填写在同一张记录表上。调度室值班调度员负责协调工作。 6、钻机班长要认真填写打钻原始记录,不按规定填写记录罚款50元;打钻现场必须具备盒尺、坡度规、地质罗盘、线绳等测量器具,否则罚班长50元. 7、钻孔验收完毕后,钻机班长负责填写钻孔验收单,安检员、瓦斯员、验收人员确认签字,钻孔深度的进尺考核以钻孔验收单为准。钻孔验收单一式两份,一份技术科保管,一份由通风区保管,验收单应保管妥善,丢失一张,对相关责任人罚款50元。通风区技术员根据验收单填写钻孔台账并及时上图。月底根据验收单、对打钻记录台账进行对账。 8、通风区主管打钻技术员每周对打钻记录汇报填写情况至少检查一次,通风专业会议上进行通报.月底钻孔考核时,打钻记录台账与验孔单对账,以少的为准.打钻记录台账填写完毕后,由通风区主管打钻技术员归档保存。 9、采煤工作面顺层钻孔每月底组织1次阶段性验收,掘进工作面迎头、钻场内的钻孔施工完毕后组织验收,阶段性验收由钻机队向通风区、地测科申请。瓦斯抽采钻孔、构造钻孔、放水钻孔等由地测科负责组织进行阶段性验收。验收时应具备原始记录、钻孔验收单、打钻台账、钻孔竣工图等资料,现场钻孔挂牌管理,由通风区技术员负责,否则不予以验收。通风区、地测科技术员负责根据验收情况编写验收报告,与验收资料一同报部门领导审批。 10、奖罚规定:钻孔验收单填写不全、不按设计封孔、不悬挂孔口牌严禁收孔,否则罚安监员、瓦斯员各50元;开孔位置、距导线点距离填写不准确安监员负责对班长罚款50元;钻孔施工完毕后24小时没有接入抽放系统,由通风区负责对相关作业人员罚款100元;不按规定汇报罚责任者50元。 3、先抽后采例会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落实《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提高瓦斯抽采率,实现抽采达标,有效遏制瓦斯事故的发生,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会议人员 每月在矿调度会议室召开一次由总工程师主持的瓦斯抽采例会。参加人员为副总工程师以上领导、部门负责人、生产区队的正职、“一通三防”系统工程技术人员等有关人员。 二、会议纪律 所有人员按时到会,不迟到、早退及无故缺席,若因事不能按时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2c5eda395a0102020740be1e650e52ea5518cee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