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 内部资金拆借管理要求 财务管理-资金管理 版号/改次: 工作文件 编号: 密级: 第 1 页 共 2 页 1.0 目的 通过规范公司内企业间资金调拨和借支管理,有效利用公司整体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控制财务风险。 2.0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企业间的内部资金调拨和借支管理。 3.0 职责 3.1 公司总经理 负责公司内部企业间资金调拨和借支的批准。 3.2 公司财务管理部门 3.2.1 财务管理部门负责人负责公司内部企业间资金调拨和借支的审核。 3.2.2 负责公司与成员企业、项目间资金调拨和借支的办理。 4.0 活动描述 4.1 内部资金拆借:是指公司总部和各成员企业之间因业务需要进行内部资金调拨和借支的行为。 4.2 公司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内资金的管理、调度与拆借,并定期向公司总经理汇报。 4.3 公司财务管理部门可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将全资成员企业部分资金随时按规定程序调回公司总部。 4.4 全资成员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出现自有资金不足(资金缺口)时,可根据资金计划向公司财务管理部门申请调拨资金。 4.5 非全资成员企业出现自有资金不足(资金缺口)时,可根据资金计划向公司财务管理部门申请借支资金,但应与公司公司签署《借款协议》。 4.6 成员企业向公司总部借支资金,借款利率分两种情况执行: 4.6.1 公司总部对成员企业有专项借款的,即公司以总部为借款主体,向金融机构申请的成员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或地产项目开发专项贷款,利率按借款合同执行,利息由成员企业承担。公司总部每月向金融机构支付利息后再向成员企业原额收取。成员企业占用公司总部资金超过专项借款的,超过部分按公司当月对外借款加权平均利率执行。 利息计算方法:月借款利息=当月专项借款利息+超额部分当月积数×加权平均利率 物业 内部资金拆借管理要求 财务管理-资金管理 版号/改次: 工作文件 编号: 密级: 第 2 页 共 2 页 4.6.2 公司总部对成员企业无专项借款的,按公司当月对外借款加权平均利率执行,每月21日结算利息,由财务管理部门发出计息转账通知。利息计算方法:月借款利息=成员企业当月借款积数×加权平均利率。 4.7 公司总部为各成员企业垫付的各项费用视为成员企业向公司总部借款,在计算借款利息时计入借款余额。 4.8 成员企业应根据审批意见支付各类款项,不得自行改变资金用途。 5.0 支持性文件 5.1 《内部资金拆借申请表》 5.2 《借款协议》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2d887e765bfb770bf78a6529647d27284a7337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