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小学学生骑车暂行规定 1、根据《交通法》规定,不满12周岁儿童严禁骑自行车和驾驶其他车辆; 2、路途较远的学生,学校提倡住宿或由家长接送上、放学; 3、路途较远且年满12周岁的学生需经家长和老师允许方可骑自行车上学; 4、集镇范围内(东至陈李线、西至西振线、南至斗龙港河、北至龙西村七组)的学生一律不得骑车上学; 5、可以骑车上学的学生上学时,进入集镇范围内应自觉靠近公路右侧下车后一字排齐推行进入校园,放学时应一字排齐推行紧跟本班步行学生队伍,超过集镇范围方可骑车; 6、途中严禁飙车、追逐打闹、脱把骑车; 7、到达学校,按少先队大队部划定地点顺次排放(此项工作纳入一日常规检查评比)。2021年小学学籍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提高义务教育水平,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依据《义务教育法》及《___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条例》《临沭县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试行)》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临沭县实验小学学籍管理规定》。 一、管理体制 在县教育局学籍主管部门(县基教科)统筹管理的基础上,学校建立由分管校长负责、教导处主管、学籍管理员主办的管理体系。 二、学籍管理 第1页共3页 (一)新生入学与注册 1、根据规定,我校只招收驻城户口或符合驻城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 2、学校严格控制班额。在现有人数基础上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实现每班不超过45人。 3、学校招收的一年级新生,家长要提供有效证件并经县教育局基教科审核通过后,才能在我校建档就读,不能建档的劝其回户口所在地学校就读。 4、学籍档案建立后原则上不予更名。 (二)转学和借读 1、转出。在校学生需转出的,应先到接收学校办好接收证明,然后学校给予办理转出证明等手续。转入外县按转入地有关规定办理。 2、转入。属于我校招生范围且经学校研究同意后,除有合法学籍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办理学籍转入手续: (1)持父母调令(只限军队安置、___、人事等部门调动到县城工作的)家庭户口簿、户口迁移证明。 (2)父母在县城经商且有连续一年以上的营业执照(一方须是法定负责人)、税票(年税额须在3000元以上)和户口簿。 (4)父母在县城有住房且有房管局办理的房产证和家庭户口簿。 (5)对外来投资经商者其子女入学就读,按县委、县府有关政策办理手续。 3、借出。因需暂外出借读的,学校予以保留学籍。借读学生在一个月内将借读证明交回学校,如不按规定办理,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到学籍主管部门(县教育局基教科)办理该生学籍注销手续。 第2页共3页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2da4cbf8adf8941ea76e58fafab069dc502247f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