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序号标点等正确用法 有些论著或文件结构层次比较多,为了使层次结构明晰,常常标记分级序号。在使用结构层次序号时,应注意: 一、公文发文号的正确使用: 公文发文号中,年份外的括号应用中括号“〔 〕”,而不用小括号“( )”或方括号“[ ]”。 如:行政办(2010)5号 (错误) 行政办 [ 2012] 5号 (错误) 行政办 〔2010〕5号 (正确) 二、结构层次序数: 第一层为“一、二、三”,第二层为“(一)(二)(三)”,第三层为“1.2.3”第四层“(1) (2) (3)”第五层为“①②③”。 三、文字材料中序号标点的正确使用: (一)“第一”、“第二”、“首先”、“其次”等后面应用逗号“,”。 (二)“一”、“二”、“三”等后面应用顿号“、”。 (三)“1”、“2”、“3”和“A”、“B”、“C”、等后面应用齐线墨点“.”,而不用顿号“、”或其他。 (四)序号如加括号,如(一)(二)(三),(1) (2) (3)等后面不加标点符号。 四、图书、报告和学术论文的层次序号,可按下列方式: 1 1.1 1.1.1 1.1.1.1„„。这种阿拉伯数字分级编号,序号中含有两个层级以上时,数码之间设齐线圆点(.),未码后面不加圆点。序号起码坐起顶格,未码与后面文字之间空一个汉字位置。国务院办公厅1993年11月21日颁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对公文结构层次序数作了规定:结构层次序数,第一层为“一、”,第二层为“(一)”,第三层为“1.”,第四层为“(1)”。 五、年份的正确书写: 年份如用“二○一二年六月二日”的方式表达,则中间的“○”不能写成阿拉伯数字“0”或英语全角符号“ο”。 六、正确区分连接号和破折号: (一)凡文中使用连接号的应使用“~”,而不使用“——”或“—”。 如:2012年5月~6月中的“~”,而不使用“——”或者“—”。 (二)凡中文使用破折号的应使用占两个空格的“——”而不用“~”或只占一个空格的“—”。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2dccf2451db91a37f111f18583d049649b660ee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