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文、报告、试卷等文字材料中 规范使用序号标点、汉语拼音等的规范 一、公文发文号的正确使用 公文发文号中,年份外的括号应用中括号“ 〔 〕 ”,而不用小括号“( )”或方括号“[ ]”。 如:xxx(20xx)5号(错误) xxx[20xx]5号(错误) xxx〔20xx〕5号(正确) 二、文字材料中序号标点的正确使用 1.“第一”、“第二”,“首先”、“其次”等后面应用逗号(“,”)。 2.“一”、“二”、“三”等后面应用顿号(“、”)。 3.“1”、“2”、“3”和“A”、“B”、“C”等后面应用齐线墨点(“.”),而不该用顿号(“、”)或其它。 4.序号如加括号,如(1)(2)(3)等后面不加标点符号。 三、年份的正确用字 年份如用“二○xx年四月”的方式表述,则中间的“○”不能写成阿拉伯数字“0”或英语全角字符“O”。 四、汉语拼音注音的正确使用 1.大小写:句子的首字母大写;诗行的首字母大写;专有名词每个词首字母大写;标题可以全部大写。 2.分连写:词内连写,词间分写。 五、正确区分连接号和破折号 1.凡文中使用连接号的应使用“~”,而不使用“——”或者“—”。 如:20xx年3月~5月中的“~”,不用“——”或“—”。 2.凡文中使用破折号的应使用占两个空格的“——”而不用“~”或只占一个空格的“—”。 如:再接再厉,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20xx年语言文字工作总结。 六、论文正文文中标题: 一级标题:标题序号为“一、”,独占行,末尾不加标点; 二级标题:标题序号为“(一)”,与正文字体字号相同,独占行,末尾不加标点符号; 三级以下标题:三、四、五级标题序号分别为“1.”、“(1)”和“①”,与正文字体字号相同,可根据标题的长短确定是否独占行。若独占行,则末尾不使用标点;否则,标题后必须加句号。每级标题的下一级标题应各自连续编号。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108f4770322b3169a45177232f60ddccda38e6d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