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农村财务的”管”和”理” 作者:暂无 来源:《农民致富之友(上半月)》 2011年第3期 张丽 宋雪岩 一、何谓农村财务管理 所谓农村财务管理,就是指为了有效地实现农村财务规范化目标,对直接归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支配、管理的各种资金、资产、资源所发生的一切收入、使用、分配等财务活动进行计划、组织、核算、监督、控制、协调。 二、目前农村财务管理存在的一些问题 (一)“管”的方面 农村财务的“管”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管人,二是管事。其目的:一是最大限度地调动人的积极性,二是满足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实现农村财务规范管理带来的最大效益 目前农村财务管理体系,业务管理上是实行业务主管部门自上而下的直管,人事管理上是乡镇政府对人事的统管,这种管理对乡镇来说具有较强的灵活性和自主性,但对整个农经工作自上而下的业务开展也有不利的一面。实践中也不难发现,这种人事分管体系比起原来人财物由业务主管部门统管,市县农经工作往往难以有效落实到乡镇,特别是村一级。一方面,乡镇政府对乡村财务人员掌握绝对控制权,乡村财务人员的变动随意性较大,而乡镇对财会人员的业务培训能力有限。财务人员变动频繁,知识得不到更新,无法干好地财务管理。这种管人不管事实际上是不管人,管不了人。另一方面,一些乡镇重发展轻管理,即或制定了一些财务制度,但由于放松了对村财务人员的管理,不能提高村财务人员的积极性,这种管事不管人,往往造成人浮于事,最后也干不了事,干不好事。 (二)“理”的方面 目前农村财务主要有“村财村理”和“村财乡理”两种管理办法。对那些村级财务活动少,村财务人员业务能力强,离乡镇政府较远的村实行“村财村理”无疑有较大优势,但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农村交通建设的不断进步,“村财乡理”最终将取代“村财村理”。实践也证明,实行“村财乡理”,既规范了农村财务管理,从源头上遏制村干部可能产生的腐败行为,又提高了村财的使用效益;既解决了农民呼声最为强烈的突出问题,又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村财乡理”无疑是目前农村财务管理最好的办法。目前“村财乡理”的一些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一是体制还没有理顺。乡镇代理服务中心依托机构不一,有的是乡镇农业服务中心,有的是乡镇经济发展办公室,有的是乡镇财政所。如果不统一,对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有效开展工作带来不利影响。二是账务还没有完全理清。以“清产核资”和“清查村组两级债权债务”为主要内容的清理公布账目,是做好“村财乡理”的前提。但由于一些历史遗留问题一时难以解决,一些新官不理旧事的观念也使农村还有不少账务没有理清。三是会计核算没有统一。“村财乡理”的核心工作内容,是按照两个新制度,建立新账,然后对村组财务进行核算、监督、管理。目前代理服务机构基本上设有总账、明细分类账、现金日记账和固定资产登记簿“三账一簿”,实行有单位公章、经办人章、审批人章、村财乡理专用章,收支单据有日期、名称、数量、金额、用途的“四章五有”。与过去相比,既规范又清楚,农民一看便明白。但由于代理服务机构不同,电算化核算软件不统一。代理服务中心设在农经的,使用的是农经系统研发的财务电算化软件,而代理服务中心设在财政的,使用的又是财政部门研发的电算化软件。很显然,乡镇使用不同的核算软件,不利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管理。四是村级理事和乡镇监督还不健全。受地理位置、人口数量、经济实力等因素的影响,个别地方的村民理事会还没有建立,已经建立村民理事会的,其村民理事会的职权还没有得到充分地体现,还存在村干部一刀切、一手管的现象,民主理财流于形式。实施“村财乡理”后,乡镇政府为民服务的内容增多了,范围扩大了,但在对村级资金管理过程中,也出现个别乡镇政府“见钱眼开”,打村属资金“歪”主意的情况。因此,还需建立健全相应的检查监督机构和制度,监督村级资金的安全运转。 三、如何实现农村财务规范管、高效理 (一)管而要理 农村财务要管好,必须尊重客观规律,以人为核心,精于管,重在理。把管与理有机结合起来,在管中理,在理中管。 1、多办法管人 用政策管人提高执行力。一是健全财会人员任免制度。二是建立财会人员人事管理制度。三是建立会计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县业务主管部门必须要求乡村财会人员按照其资格证的级次,持证应聘相应岗位之职;四是建立财计人员档案管理制度。 用制度管人提高效率。建章立制是村级财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当前要解决村级财务混乱状况,最迫切的任务是针对财务管理现状,在两个新制度的基础上,从各村的实际出发,建立健全切实可行的村级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制度,以及现金、银行存款管理、债权债务管理、集体资产台帐管理、票据管理、档案管理、财务开支审批、财会人员岗位职责、村组干部离任审计、“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等多项制度,做到以制度管人,提高财务管理效率。 以真情管人提高凝聚力。财会人员是“内当家”,必须具有全局观念和法制观念,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为此,各级政府必须充分认识会计工作的重要性,努力提高他们的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一是要保障他们与之匹配的劳动报酬,帮助解决他们在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难题;二是树立培训是福的思想,重视对村级财会人员的培养,定期开展业务培训,把国家改革的有关政策和新的财税制度尽快贯彻到乡,落实到村。三是开展知识问答、赛账、演讲等各种丰富多彩的活动,为乡村财会人员提供学习交流的平台,满足他们不断提高自身价值、不断成长的需要,提高农村财务管理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2、多举措理事 农村财务管理的精髓是“理”不是“管”。“管”不是目的,“理”才是追求,要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理”之中去,理顺关系,理清职责。 目前,按照农村财务规范化管理要求,我们必须从六个方面来理: 一是要理顺代理体制。实行代理制后,所有收支单据必须在规定的审结期限内予以审清,不能延误甚至久拖不决,否则难以达到按时做账、按时公开的规范化管理要求。 二是要理清财务账目。只有将账目理清了,村社干部信任代理人员,代理工作才能更好开展。切忌在搞代理制的时候,只理新账不理旧账,造成断头账、节节账,否则,理顺财务只是一句空话,干部群众都不信服。 三是严格收支两线。严格实行“先收后支、按预算支出”规定。所有收入必须按时缴纳,村社不得截留、平调、垫支、坐支甚至挪用。 四是要全面公开账目。要按照规范化要求,做到财务公开内容全面,数字真实,形式多样。 五是要准确审核单据。把好单据审核关,坚决杜绝不合理不合法的开支单据入账。 六是要服务到位。要在做好会计记账、会计核算和财务公开的同时,开展对村社财务的分析调研工作,积极为村社在盘活资产、广辟财源方面出谋划策,增效经营性资产,增值非经营性资产,开发资源性资产,保护福利性资产,确保农村“三资”保值增值。 (二)管而有理 实行“村财乡理”,最值得干群关心的问题就是能否真正合理合法地为农民当好家。如果不依法办事,越权大包大揽,剥夺村干部正当权力,将“村财乡理”演变为“村财乡用”,直接损害农民利益,这肯定不受农民欢迎。农村财务管理既不能管而不理,更不能管而无理。所以,必须坚持村级集体资金及财产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受益权“四权”不变原则,制定规范透明的财务制度,严格依法办事,以保障“村财乡理”持久健康运行。 (作者单位:152001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新华乡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东兴办事处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2f0b80d2cd2f0066f5335a8102d276a2002960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