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发〔2021〕 号 签发人:XXX XXXX 《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工作》的自查报告 清水县财政局: 根据《清水县财政局关于转发<天水市财政局关于转发<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清财发〔2021〕48号)文件要求,我单位对照文件规定的清理内容认真逐项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 1 — 一、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存在除小额零星采购适用的协议供货、定点采购外,通过入围等方式设置的作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的各类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等供应商库作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妨碍供应商进入政府采购市场。 二、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存在要求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前进行不必要的登记、注册,设置或者变相设置进入政府采购市场的障碍。 三、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存在设置或者变相设置供应商规模、成立年限等门槛,限制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四、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存在要求供应商购买指定软件,作为参加电子化政府采购活动的条件。 以上清理结果在我单位网站上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XXXX 2021年3月5日 xxxxxxx 2021年3月5日印 — 2 —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301094fa12661ed9ad51f01dc281e53a5902515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