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中小企业局关于建立民营企业名录库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郑中小企[2007]45号 【发布部门】郑州市中小企业局 【发布日期】2007.09.10 【实施日期】2007.09.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郑州市中小企业局关于建立民营企业名录库的通知 (郑中小企〔2007〕45号) 各县(市)区中小企业局、非公有制经济管理部门,郑州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 近几年来,我市民营经济取得了长足的发展,民营经济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GDP)的比重已超过55%,成为我市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增长的主导力量。但是,对于作为民营经济主体的民营企业基本情况,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目前只是掌握部分内容。为全面、系统地掌握我市民营企业的基本情况,进一步鼓励、支持和引导我市民营经济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为我市实现社会经济跨越式发展做出更大贡献,根据市委、市政府领导的指示,兹决定建立民营企业名录库,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 1 / 2 下: 一、民营企业界定 2 / 2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b201849a7dd184254b35eefdc8d376eeaeaa17f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