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通知 学院各部门: 为适应学院发展,特对我院《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见《**学院规章制度汇编.行政管理卷》PZ/XZ:03-01,以下简称《制度》)第四章“费用支出报销制度”第二十四条第(八)款旅差费报销标准修订如下: 1、旅差费报销标准调整后如下: 类 别 标 准 飞机 火车 轮船 其他交通工具 住宿(元/天) 市内 交通 一般 地区 院级领导 部门负责人级领导 其他人员 普通 舱位 软卧 硬卧 二等舱 三等舱 实报实销但不含硬卧 三等舱 TAXI费 实报 实销 实报 实销 实报 实销 180 特殊 地区 240 一般 地区 50 特殊 地区 60 出差补助(元/天) 140 200 50 60 110 170 50 60 1.住宿按实际住宿天数计算,出差补助不分在途、住勤。 2.出差补助即误餐补助,不得另外报销误餐费。 3.广东地区出差且当天往返的,出差补助为20元/天。 4.带车、随车出差的,不得另报交通费。 备注 5.有资料表明由对方单位提供食宿的,不予补助。 6.如有上级行政领导确认出差人确实是一个人出差,住宿标准可视具体情况适当上浮30%。 7.学院外籍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不适用此表住宿中的标准。 8、表中“部门负责人级领导”专指学院副处级及以上、副教授及以上人员。 2、对“特殊地区”修订如下:特殊地区专指以下六个地区:指**市区、**市区、**市区、东**区、**市区、海南省**市区。 3、出差人员的出差补助实行包干制,节约归己,超支不补。 4、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实行限额制,限额内据实报销,超支部分不予报销。特殊情况,须另行书面报告说明原因,并报经学院院长及董事长(或其授权委托人)书面批准后方可报销。 5、乘坐火车或长途汽车,从晚上八时至次日早晨七时之间,在车上过夜8小时以上的或白天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的,如购硬座票的,空调特快按票价30%,特快按票价50%,普快按票价60%给予补助。 6、乘坐轮船,最低一级舱位(统舱),从晚上八时至次日早晨七时之间,超过8小时以上,每晚可另补助30元。 7、出差人员在出差时,需顺便回家、探亲、访友者,须事先经主管院长书面批准,其绕道的车、船费将扣除出差直线单程车、船费,多开支部分由由个人自理。如果绕道车船费少于直线单程车船费时,凭车、船票据实报销。绕道和在家期间的出差伙食补助费,住宿费和市内交通及其他费用支出,一律不予报销。 8、出差无住宿发票(含出差人员回家住或借宿)者,可按住宿标准减半给予补助。 9、凡参加会议,会议对食宿有规定或统一安排者,按会议通知执行,实报实销。 10、出差人员乘坐超标准交通工具时,一般情况下仅按同程标准交通工具报销。特殊情况下须经主管院长、学院院长同意,报董事长(或其授权委托人)批准后方可报销。 11、对《制度》第二十四条中补充第(十一)款: 学院教职工出差1天(不含1天)以上时,须按PZ/XZ:02-015通知要求于事前填写《**学院教职工出差申请表》,并按表中要求办理报批手续。学院原则上鼓励各位教职工多参加有利于教学的对外交流与学习,但希望在事前做好工作安排,事后做好总结分析。在费用报销时须附上经上级领导审阅的《出差工作汇报表》后(格式请见附件)才可予以报销。 以上修订内容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 专此通知。 附件:《出差工作汇报表》 二○○八年四月九日 附件: 出差工作汇报表 出差人 出差地点 出差类型 主 题 如为“学术交流“,须将学术交流全部论文归入档案室 出差起止时间 出差费用合计 ○会议; ○培训; ○学术交流; ○其它方面 学术资料名称 档案室签名 此次出差收获、启示、建 议 上级领导审阅 备注:①表中“学术交流全部论文”是指会议交流论文及出席者论文; ②请将此表完整填写、经上级领导审阅签名后随报销凭证一起到财务处办理差旅费报销手续,各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复印留存。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30a268e7ef630b1c59eef8c75fbfc77da36997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