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战国是诸国争雄、战争频繁的时期。各国对军事技术的重视,导致了对武艺与武器的深入研究。骑兵也因战争需要而出现。同时这又是一个生产力大发展的时期,机弩相继发明、铁兵器也应运而生。这都为中华武术的发展带来了新的契机。 选兵与练兵 由于战争的需要,当时各国都极为重视士卒的选拔。魏国有所谓“武卒”制度,参加选拔的战士,须着铠甲三层,携十二石强弩,箭五十支,戈与剑各一柄,另外还要带足三日口粮。《荀子·议兵》中有关于武卒选拔的详细记载。《国语·齐语》载有齐王命令地方官吏:“有拳勇股肱之力,筋骨秀出于众者,有则以告。有而不以告,谓之蔽才,其罪五。”武艺好或身体素质出众的人才,如果被埋没,要予以惩罚。齐人在士兵挑选中尤重武技,所以《荀子·议兵》中说:“齐人隆技击。”《汉书·刑法志》则说:“齐愍以技击强。” 春秋战国时期,各国亦非常重视军队乃至民众的军事训练。《墨子·尚贤》提到各国对“善射御之事者,必将富之、贵之、敬之、誉之。”《韩非子·内储说上》则载:魏国李俚为提倡民众习射,竟下令曰:“人之有狐疑之讼者,令之射的,中之者胜,不中者负。令下,而人皆疾习射,日夜不休。及与秦人战,大败之,以人之善射也。”以富贵名誉为饵,以赌射而判决官司胜负,无疑都是当时统治者鼓励民众练武的方法。 春秋战国时期剑与剑术理论 春秋战国时期,以武术器械而论,应是剑的时代。当时的铜剑,在考古发掘中大量出土。四川奉节发现的战国“巴式剑”,以及湖北江陵发现的若干越王剑特别是州勾剑,都堪称稀世之珍。当时已有了“宝剑”的说法。国君贵族都佩带名贵的宝剑,倚为神圣。据当时典籍记载,已有“湛卢”、“大夏”、“龙雀”、“纯钩”、“莫邪”、“干将”、“鱼肠”、“胜邪”、“巨阙”、“龙渊”、“泰阿”、“工布”、“棠谿”、“磐郢”、“辟闾”、“步光”、“扁诸”等名剑。以至干将、莫邪等名剑后来竟成为宝剑的代名词。 春秋初期,齐国管仲向齐桓公建议:“美金以铸剑、戟,试诸狗马;恶金以铸鉏、夷、斤、斸,试诸壤土。”今人认为:“美金”指铜,“恶金”指铁。如此说来,铁是先作为生产工具而出现的。但春秋晚期,兵器也开始用铁铸造。现已发现的最早的铁剑,乃湖北省博物馆藏长沙铁路东站工程考古队从一春秋晚期的古墓中出土。《史记·范睢列传》载,秦昭王曾向范睢云:“吾闻楚之铁剑利而倡优拙。夫铁剑利则士勇,倡优拙则思虑远。”楚国铁剑锋利,战士勇敢,竟使秦国君臣忧虑。梁江淹《铜剑赞》序云:“古者以铜为兵”,“春秋迄于战国,战国至于秦时,攻争纷乱,兵革互兴,铜即不克给,故以敌足之。铸铜即难,求铁甚易。是故铜兵转少,铁兵转多。”战国时期的铁剑出土较多,也证明这个判断属实。另外,由于铁的质地较铜更坚韧,所以铁剑形制发生了一些变化,剑身长度显著增加。据从长沙、衡阳出土的战国时代的铁剑考证,一般接近或超过1米,其中最长的达1.4米,几乎是青铜剑的3倍。剑身变长,剑术也因之更加复杂。 《庄子·说剑》载:“昔赵文王喜剑,剑士夹门而客三千余人。日夜相击于前,死伤者岁百余人,好之不厌。”斗剑时“蓬头突鬓垂冠,曼胡之缨,短后之衣,瞋目而语难,相击于前。”斗剑异常残忍,“上斩颈领,下决肝肺。”庄子极力反对这种斗剑,认为其“无异于斗鸡。一旦命已绝矣,无所用于国事。” 越王勾践在为伐吴复仇作准备时,大臣范蠡向他举荐了一女剑术家。被加封为“越女”。她向勾践陈述剑术之道,异常精辟:“其道甚微而易,其意甚幽而深。道有门户,亦有阴阳,开门闭户,阴衰阳兴。凡手战之道,内实精神,外示安仪。见之似好妇,夺之似惧虎。布形候气,与神俱往。杳之若日,偏如腾兔。追形逐影,光若仿佛。呼吸往来,不及法禁。纵横逆顺,直复不闻。”这段著名的剑术理论,乃最早地提出了阴与阳,开与闭、内与外、形与神、呼与吸、纵与横、逆与顺等辩证关系,并强调战斗中的出奇制胜,先声夺人。这无疑表明,当时的剑术及其理论已发展到相当成熟的水平。 另外,“相剑”在当时已成为一项专门学问。佩剑之风在社会上广泛流行。 春秋战国时期拳搏 春秋战国时期“拳搏”活动开展相当普遍,当时被称为“搏”或“相搏”。《左传·僖公二十八年》载:晋国国君做梦都梦见楚国国君在与自己相搏。《公羊传》载:宋臣南宫长万性情刚烈,宋闵公侮辱了他,他盛怒难遏,使用搏法扭断了闵公的脖子。大臣仇牧执剑起来救助,长万侧手一击,便打碎了仇牧之头。《春秋》还载:鲁公子季友战场获胜,活捉了莒拿,却要和莒拿再进行一场相搏比赛,以追求单打独斗的胜利。 相搏的技术方法,从史籍所述似可窥见一斑。《荀子·议兵》云:“若手臂之捍头目,而覆胸腹也。诈而袭之,先与惊而后击之,一也。”手臂将头部与胸腹护遮严实,于是进攻者先诈攻某处使其一惊,然后趁机攻击另一处。《庄子·人世间》则云:“且以巧斗力者,始乎阳,常卒乎阴,泰至则多奇巧。”说明当时相搏的方法、技巧变化很多。 《管子·七法》道:当时“春秋角试”,“收天下之豪杰,有天下之骏雄”。天下英雄豪杰麇集,规模可观。又称参赛之人,“举之如飞鸟,动之如雷电,发之如风雨,莫挡其前,莫害其后,独出独入,莫敢禁围”。动作迅猛如雷电风雨,所向披靡,随心所欲,功深已是惊人。 春秋战国时期射艺 射艺是重要的军事手段,在战争频繁的春秋战国时期,自然备受重视。《荀子·君道》说:“人主欲得善射,射远中微者,悬赏爵以招致之。”建议以重金、爵位招致善射人才。《墨子·尚贤》将“善射御之士”列为诸贤之首,主张“凡我国能射御之士我将赏之,不能射御之士,我将罪贱之”。不仅以褒奖,而且以惩罚来鼓励习射。 “胡服骑射”是一创造性的改革。赵武灵王为了富国强兵,着力进行军事、政治改革。由于中原汉人服饰不宜骑射的将士穿用,他即大胆提倡改穿北方少数民族的装束。这对先人遗俗礼法的传统来讲,不能不说是大胆突破。 春秋战国时期出了不少善射之士。《国策·周策》说:楚国一射手养由基,离柳叶百步而射之,百发百中。《列子·汤问》说:有人要谋害飞卫,结果二人在郊野相遇,两人对射各发一箭,结果两箭相触而坠地。显然,飞卫也是一位射箭高手。 春秋战国时期对射箭理论已有相当研究。《列子·汤问》说纪昌学射,先学会不眨眼,再学会将小物视为大物,这显然是一种练眼神的方法。《列子》与《庄子》均载:列御寇射箭,“引之盈贯,措杯水其肘上。发之,镝矢复沓,方弓复寓。当是时也,犹象人(俑)也”。说其拉弓放箭,置杯水在肘上也不应溢出。发箭时,射箭人要像木偶一样端立不动。《韩诗外传》则载:齐景公用弓人所造之弓习射,“射不穿二札”,齐景公疑弓不佳,欲戮弓人。弓人之妻指出是齐景公不懂射术,于是向他传授了诸如“手若附枝,掌若握卵,四指如断短杖。右手发之,左手不知”之类的射箭技艺要诀。齐景公按此要诀再射,竟连穿七札。由此可看出当时人们已掌握了一定的射术与理论。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31528939f28583d049649b6648d7c1c708a10bd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