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制度 1.支出凭证(除老人生活费开支发票外)必须符合规定,并有经手人、证明人和领导签字,财会人员方可报帐。 2.严禁挪用公款,严禁以任何名义、任何理由将公款借给或变相借给个人。 3.公寓里所有的固定资产都要登记造册,其它财产要有财产清查表并列入移交。 4.财会人员应妥善管好老年公寓的款、物等,严格按照现金管理规定,出现公款被盗应由出纳赔偿。 5.财会人员要忠于职守,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政政策,正确履行权利和义务,为公寓理好财、当好家。 6.院长在财务开支审批中,要严格按照财经纪律办事,不得滥发奖金、补贴和实物。 7.公寓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谋取私利,在业务来往中绝不允许收礼送礼、收取回扣和馈赠。 8.公寓领导和工作人员必须自觉做到廉洁自律,改进工作和生活作风,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9.严格按照有关财务规定建立健全会计帐簿,老人寄养经费、个人或集体捐赠和资助的款物及使用等一切经费收支都必须入帐,做到日清月结、帐款相符、帐目清楚。 10.严格执行审批制度,各项经费开支必须事先经院长同意,经费报销要有原始凭证,采购货物要有专人验收,报销凭证由经办人、验收人、院长签字后方可入帐,不符合手续的凭证不得入帐。 11.及时申领经费,保证供养经费按时、足额到位。 12.建立健全固定资产帐,购置和制作的各类生活设施,要如实登记入帐,坚持一年一次的固定资产清查,并填表造册存档,确保老年公寓的财产完整。 13.集中保管闲置固定资产,落实专人管理,防止流失。 14.按实际需要有计划地购置日常生活用品,确保公寓入住人员的生活需要。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32eb1720cf1755270722192e453610661ed95a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