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制度 一、财务按照“公开透明、民主监督、互相制约、严格审核、增收节支”的原则进行管理。 二、收据由专人保管使用,定期核帐,按目上报,收费使用规定收据,收款时必须当面开具收据,不准借故不开或打白条。 三、现金必须在指定银行、专用帐号内存取,不准挪用、转借、私存、帐面余额与现金存款相符,一月一次清库审核。 四、汽车培训费按物价核定标准,由指定工作人员收取,非财会人员不准参与收费。经办人无权少收、欠收或免收。如特殊情况需优惠100以下由分管校长审批,300元以下由校长审批,300元以上由校长办公会审批。 五、重大支出项目,由分管校长提出书面意见,校长办公会讨论,按计划、预算、审批、决算、审计、核销程序办理。分管校长经手的支出,经校长审批。 六、暂借公差,由分管校长审批,回校三天后,务必与财务室结帐,特殊情况借支,不得超过本人工资,逾期不还由财务在本人工资中硬性扣除,外单位借款一律回绝,谁同意谁还款,并追究财务室的责任。 七、严格控制各项支出,车辆维修、燃料管理、财务的添置、电话费使用一律按有关规定执行。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02a05569e75c3b3567ec102de2bd960590c6d9a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