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巢湖市2018清明节文明祭祀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巢政办明电[2018]16号 【发布部门】巢湖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8.04.03 【实施日期】2018.04.0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巢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巢湖市2018清明节文明祭祀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巢政办明电〔2018〕1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为全面做好2018年清明节期间文明祭祀安全保障工作,实现“平安清明、文明祭祀”目标,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巢湖市2018年期间文明祭祀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巢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3日 1 / 2 巢湖市2018清明节文明祭祀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清明节期间文明祭祀安全保障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防范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严格落实殡葬服务安全管理责任,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实现“文明祭祀、平安清明”的工作目标。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完善预案,宣传教育引导,消除安全隐患,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强化应急值守,组织开展无烟祭祀,举行集体共祭、生态礼葬仪式,树立节约资源、环境保护、后仰薄葬意识,确保清明节期间祭祀活动文明、平安、有序,努力实现全年祭祀活动无安全责任事故。 2 / 2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335ee086fd4ffe4733687e21af45b307e871f99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