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灾害是指人类生存带来危害或损害人类生活环境的自然现象。包括洪涝、干旱、台风、风雹、雪灾、沙尘暴等气象灾害,火山、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以及风暴潮、海啸等海洋灾害,森林草原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自然灾害是在一定自然环境背景下产生的,超出人类社会控制和承受能力,是自然与社会综合作用的产物。 我省是一个多灾欠发达的省份。从自然地理看,贵州地处云贵高原东部,主体是一个隆起在四川盆地和广西丘陵之间的岩溶山原。贵州境内,北部有大娄山;苗岭横亘的中南部有雷公山;东北境有武陵山;西部有乌蒙山。由于贵州大部分地区在古生代或中生代为海相沉积区,新生代以来转为上升,这就使贵州73%的地区为碳酸岩分布。主要河流有:乌江、赤水河、清水江,都柳江、红水河。这几条河流北属长江水系,南属珠江水系。由于贵州特殊的自然环境,沟壑纵横,山高坡陡,是全国唯一没有平原的一个省份。在人民群众中有如,“八山一水一分田”,“一山有四季,五里不同土,十里不同天,无灾不成年”之说。从一定的意义上说,地理环境,决定了贵州的灾情;而灾情又是贵州省情的基本特征。换句话说,贵州频发的自然灾害,是贵州贫困程度深、贫困面大的一个重要原因。 从灾害最初成因看,由于独特的地理气候环境,我省自然灾害的显著特点是: (一) 种类多。从大类上分,既有气象灾害,也有地质灾害、生物灾害等。从小类上分,可分为冰雹、洪涝、干旱、雪灾、大风、大雾、雷电、滑坡、泥石流、坍塌、地裂、病虫害、草害等。 (二) 普遍性。从时间和空间分布上看,每年都有灾,无处不有灾,而旱灾、洪涝、地质灾害最为频繁。在时间上具有普遍性,在地区分布上具有广泛性。即:全省9个市(州、地)、88个县(市、区),几乎都涉及各种灾害。 (三)区域性。总的看,我省洪涝灾害主要发生在乌江、赤水河、清水江,都柳江、红水河低洼河谷两岸;东部的铜仁至黔东南、黔南、黔西南一般为多雨,西北的毕节多旱少雨较为常见。冰雹灾害通常由东部的沿河、德江、务川、道真向遵义、桐梓至开阳、清镇、惠水、长顺、平坝、织金、大方、六枝、册亨、望谟、安龙等县市区延伸。有人总结,洪涝、冰雹一条线,旱灾一大片。与此同时,贵州的自然环境决定多数地区不怕涝,只怕旱。 (四)群发性。一方面,不同的灾害常交替出现,如大风、冰雹,洪与涝一般是同时出现,另一方面,又同时诱发病虫害、以及疾病、流行病等。 (五)频率高。从近几年我省自然灾害情况看,各种灾害平均每两周发生一次。高于全国每年平均的18.8次。 (六)灾害程度深。从近60年的灾害损失程度看,据有关资料介绍,1946年晴隆、安龙、兴仁、望谟、册亨等县发生了强度较大冰雹灾,房屋损坏数万间;1951年全省76个县分别遭受旱、水、病疫、虫灾;1959至1961年三年自然灾害,以致出现饿死病死人的现象;1963、1972年的旱灾;1996、1998年都匀、贵阳、铜仁、黔东南部份县市的水灾、1994年贵阳和2001年遵义的风灾;2002年全省性的“秋风”;2004年纳雍山体大滑坡等等。近些年来,地质灾害又成为我省自然灾害凸现的一大灾种,目前全省有地质灾害隐患点1.3万余个,涉及38万人以上,其中有地质灾害危及点4400个。一般年份,自然灾害给全省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70亿元左右,重灾年份超过100亿元。据统计,1995—2004年10年间,我省平均每年有2207万人受灾,因灾死亡404人;农作物受灾面积163.9万公顷,其中绝收面积25.2万公顷;因灾倒塌房屋5.3万间,损坏房屋37.4万间;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68亿元,其中农业直接经济损失45.4亿元。 造成自然灾害频率加快,周期缩短,危害加重的原因,有资料表明:一方面,受全球气候变化影响,导致本来已经脆弱的生态环境不断恶化,自然致灾因子更加活跃,自然灾害的出现频率,影响范围和损失进一步扩大。另一方面,社会经济活动强度增大,加上人口的增长,不合理的土地利用、不合理的资源开发,促发自然灾害的频发。因此,近些年我省自然灾害频率高的原因,无不与这些因素有着直接的关系。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3374b630376baf1ffc4fadc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