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思之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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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思之美

史铁生是一位独特的当代小说家、散文家,在文坛上独树一帜。他的散文名篇《我与地坛》从一个残疾人的特殊视角去鸟瞰人生、社会和宇宙,影响广泛,可以说是当代散文艺术的精华。



史铁生曾经说过,他想写一群残疾人从出生到长大、到老死的整个人生历程和内心经历。这是一个独特的视角,不仅可以让读者看到一个长期被忽视,然而又极重要的人生天地。



苏教版必修二节选的是其中两部分,第一部分写的是坐在轮椅中的史铁生与地坛的亲密关系,着重写了地坛里的一些小动物和草木;第二部分写的是到地坛来找他的母亲,着重是写对母亲的追思。作家是一个在人生的春季——20岁时失去了双腿的人,之后,天天到地坛来枯坐,一坐就是15年,而他也就在这15年后写了这一篇名作。



纵观全文,我们可以发现作家的追索是深刻的,他并不仅仅去写残疾人如何痛苦、如何敏感、如何需要获得同情和帮助。哲理境界作为文学创作的最高层次,就需要向普遍性和整体性迁跃。他想到,残疾人的痛苦其实是被放大了的一切人的痛苦。因为残疾人之所以感到痛苦,是由于他们的主观愿望受到了客观条件的限制。而这一切矛盾,一切正常人也时常遇到。例如残疾人想走路而不能走路,正常人想飞翔而不能飞翔,同样是主客观的矛盾。从这个意义上说,愿望超过实际可能的健康人,同样也可能变成残疾人同样可能受到与残疾人性质相仿的痛苦。这种追索已经非常深刻,它已经触及到人生价值的课题。



但他的追索的目光到此还未终止。我们看到,史铁生并不准备用冷冰冰的目光去指出健康人与残疾人相类似,他们同样会遇到人生的痛苦,而是要用温煦的目光发现残疾人与健康人一样,也有自己的天堂。这种天堂即是与人的主观愿望和客观条件之间保持着一种和谐的调节关系,从而最大限度地利用了客观条件,又最大限度地实现了主观愿望。于是,人生也就走上了通往天堂之路。因此,他的文章紧紧把握住了哲理,焕发出普照生活整体和整体人群的强光,使一切健康人、一切读者也能深有感悟。



试看第一部分中的描写:两条腿残废后的最初几年,我找不到工作,找不到去路,忽然间几乎什么都找不到了,我就摇了轮椅总是到它(地坛)那儿去,仅为着那儿是可以逃避一个世界的另一个世界。这里并没有写自己作为一个残疾人如何痛苦、如何敏感、如何需要获得同情和帮助,只是用了逃避这个词来表达他在达到与地坛的和谐之前的一种必然的无可回避的痛苦。这就是一种哲理的高度。如一朵跳舞的蜂儿,摇头晃脑的蚂蚁,悠然升空的瓢虫;寂寞如一间空屋的蝉蜕,摔开万道金光的露水:满园子都是草木竞相生长弄出的响动,窸窸窣窣片刻不息。园子荒芜但并不衰败,他开始在这儿找到通向天堂之路,他观察、聆听、感受和思索,与时间和历史,自然和生命进行绵绵不尽的交流和对话。他在不停地追索中,终于找到了一种和谐: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




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这样想过之后我安心多了,眼前的一切不再那么可·……剩下的就是怎样活的问题了。



列夫·托尔斯泰也曾经说过:人生的价值,并不是用时间,而是用深度去衡量。①这种感思是深刻的,故它能引起读者的共鸣。一个残疾人遇到的难题,也就是一个正常人遇到的难题,这样一来,作家写一个幸福的人或一个不幸的人不再只是表现他们个人的欢乐与悲哀,原来欢乐也好,悲哀也好,都是每个人在自己的人生履历中可能体验到的。读者就与作家共同把握和体验人生真谛,于是,文章的意义就上升到了人生价值的发现。之后,他仿佛就在地坛里找到了天堂,在这个天堂里他找到了各种各样的生命气息,找到了对生命执著热爱的信念:灿烂的落日,高歌的雨燕,雪地上孩子们的脚印,镇静苍黑的古柏,灼烈而清纯的草木和泥土的气味,或飘摇歌舞或坦然而安卧的落叶……



我相信,读完这一部分文字的读者,都会在心中引起强烈的震撼:我们都可能是残疾人,都可能受到与残疾人性质相仿的痛苦,于是,文章的这种光芒就普照了每一个人的精神世界。



而文章的第二部分写的是他的母亲,这也与地坛有关,因为母亲每次悄悄地在背后目送我去地坛,又因为母亲忍受不了牵挂而常常悄悄地到地坛里来看看我是否安好。作家写了很多细节,表现了他的母亲日日夜夜生活在愁苦之中,她的爱深沉而毫不张扬,不但愿意为儿子承担一切,而且希望儿子能够坚强地活着。但是现实再次袭击了史铁生,残疾的他活下来了,而健康的母亲却匆匆离世了。文中的感人语句比比皆是,例如:我也看见过几回她四处张望的情景,她视力不好,端着眼睛像在寻找海上的一条船·……有一回我坐在矮树丛中,树丛很密,我看见她没有找到我;她一个人在园子里走,走过我的身旁,走过我经常呆的一些地方,步履茫然又急迫。我不知道她已经找了多久还要找多久,我不知道为什么我决意不喊她——但这绝不是小时候的捉迷藏,这也许是出于长大了的男孩子的倔强或羞涩?



在人类一切优良品质中,奉献精神是核心。具有奉献精神的人,其人生价值即在奉献中度过自己的人生历程。人格化的奉献精神是出自于人的心灵深处的,能与读者的心灵相通的。



就这样,一个具有人格化的奉献精神的母亲永远活在了作者和读者的心里,但是,我以为,文章的哲理意味并不只是表达这一点,而在:自己从奉献一生的母亲那里得到了反馈,更新了自己的人格,造就了新的人生。作者原先一直在内疚,内疚不能让母亲在活着时看到自己用纸笔碰撞开了一条路,即内疚不能让她看到自己出名了。但是母亲的那种艰难的命运,坚忍的意志和毫不张扬的爱让自己领悟到那种为着荣耀的道路并不就是她盼望我找到的那条路,她只是有着一个残疾人母亲的最为朴素的愿望,也是一个最为动人的愿望:好好活着!作者也这样写到:任时光流转,(她)在我的印象中愈加鲜明深刻。这园中,不单是处处都有过我的车辙,有过我的车辙的地方也都有过母亲的脚印。这不仅仅是哀思,其实也是对母亲的一种感激,一份无言的好好活着的承诺。






原来,奉献自己、燃烧自己的母亲虽然是痛苦的,但她却照亮了自己这个残疾儿子,让他获得了新生。我们这些健康的正常人,似乎得到了这样一种哲理的感悟,就如巴金先生所说的:我曾在我心灵的祭坛前立下这样的誓言,要做一个在寒天送炭、在痛苦中送安慰的人。②我们或许可以这样说了:地坛,就是一个残疾人的天堂,因为他在这里得到了重生。文学创作其实是一个精神和个性自我净化的过程。也正是由于此,许许多多的小说家,如托尔斯泰、罗曼·罗兰等都把文学创作比做燃烧。燃烧是痛苦的,但它不但能照亮别人的心灵,温暖着别人的身心,而且自己也在燃烧中获得一次新生。



《我与地坛》对哲理境界的追索,使得文章有更高更清醒的哲理水平,更深沉更带有普遍性和整体性的情感层次,从而提高了人之所以为人的精神自觉性。



注释

①托尔斯泰《最后日记》,第61

②巴金《巴金论创作·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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