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货人公司的中英文抬头) 船名/航次: 提单号: 起运港:SHANGHAI 目的港:SIHANOUKVILLE 兹有我司委托出运上述货物,需要更改信息。 具体更改内容如下:DESCRIPTION OF GOODS 原内容:FABRICS L/C NO.: 现需更正为:FABRICS CIF L/C NO.: 我司保证以上数据的正确性,特向贵司申请更改。由于更改引起的一切额外费用,风险,责任,均由我司承担,并同意贵司按双方签订的《海运出口订舱协议》中约定的结算方式结算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注: 1. 若发货人无法提供中英文对照章,请附上发货人公司的正本中英文抬头纸。 2. 若细小更改太多,请在提单样本上标出所有更改处,以便我司准确快速的完成更改。 发货人签章处:_______ 一级订舱代理签章处:_______ 日期:______ 改单保函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347bb2eb142ded630b1c59eef8c75fbfc77d94e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