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监督申请书 申请人: 被申请人: 立案监督申请书 【律师提示:对于“应立而不立”或“不应立而立"两类决定不服的,皆可提出《立案监督申请》】 【律师提示:刑事立案监督的主体是检察机关】 申请人: 性别: 民族: 出生日期: 文化程度: 电话: 工作单位: 住址: 【律师提示:针对“应立而不立”,申请人可以是被害人及其近亲属;针对“不应立而立",申请人可以是被立案的当事人及其近亲属】 被申请人: 【律师提示:刑事立案监督的立案主体主要是公安机关,还包括国家安全机关、监狱、走私犯罪侦查机关,也包括检察机关的侦查部门】 请求事项: 恳请贵院依法履行立案监督职责,要求被申请人说明 涉嫌 犯罪不予立案(立案)的理由,通知被申请人立案侦查(撤销案件)。 事实和理由: 【具体事实理由略】 【律师提示:重点陈述:⑴未被立案当事人涉嫌犯罪的事实和证据 或者已被立案当事人未构成犯罪的事实和证据;⑵该侦查机关作出的《不予立案通知书》(《立案决定书》)违法之处及依据】 申请人认为,被控告人 的行为已经(不)构成 罪,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然而,被申请人经过审查,作出了《不予立案通知书》(《立案决定书》)。 申请人特请求贵院依法对被申请人的立案活动进行监督,并依法通知被申请人立案(撤案)。 【律师提示:对于“不应立而立”的案件,监督撤案的重点,一方面,针对的是侦查机关违法动用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经济纠纷,或者办案人员利用立案实施报复陷害、敲诈勒索以及谋取其他非法利益等违法立案情形;另一方面,监督的启动要求具有一定的证据证明公安机关存在违法动用刑事手段的情形】 此致 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附件: 证据一: 证据二: 证据三: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34fdb417acaad1f34693daef5ef7ba0d4b736d7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