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流程 经初步核实,确有违纪事实,需追究党 市纪委市监察局责成县纪委县监察局予以立案 纪政纪责任的,按照规定办理立案手续 党纪 立案 对于严对除县委常委、对除县委、对省直管重违犯县纪委常委、与县纪委委但党的关 对县管干部以党纪的县委常委同职员外的其系在本县下的党下一级级的县委委员他县管干的党员干员干部党组织会外的其他两部 部立案 立案 立案 委委员立案 案件承办室写出报县纪委乡科级乡科级常委会的立案呈批报告(附干部 以下干检举材料和初核报告) 部 案件承办室报分管领导考核主要写出报县委领导审批 的立案请示 案件承办案写出立报分管领导和案呈批报主要领导审批 告 报县纪委常委会审议 书面征求县报分管委意见 领导和主要领报请县委常委会批准提请县纪委常委会导审批 立案 审议并决定立案 提请县纪委常案件承办室制作《立案决定书》,送交被调查人所在单位党委会审组织主要负责人,抄运县委组织部,送案管室备案 议并决定立案 进入调查程序 对县政府各部门及其他人员,下一级政府及领导立案,以及其他需要政纪立案的情况 案件承办室写出报县监察局局长办公会的立案呈批报告,填写营山县监察局立案审批表 报监察局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批 县监察局局长办公会研究 县监察局局长在立案审批表上签字 案件承办室制作(监察通知书),通知被调查单位及其上级机关或者被调查人及其所在单位,通报县政府及其所在单位,通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送案管案备案 重要复杂政纪案件立案,填写(立案备案表),报市监察局县政府备案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64296509cc7931b765ce156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