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级与烈度对照表 (1)震源:地壳深处发生岩层断裂、错动的地方称为震源。 (2)震中:震源正上方的地面称为震中。 (3)震源深度:震源到震中的距离称为震源深度。一般把震源深度小于60km的地震称为浅源地震;60~300km的称为中源地震;大于300km的称为深源地震。我国发生的绝大部分地震都是浅源地震,一般深度为5~40km。例如,1976年7月28日的唐山大地震,震源深度为11km;1999年9月21日的台湾大地震,震源深度仅为1.1km;2008年5月12日汶川大地震,震源深度为14km。我国深源地震分布十分有限,仅在个别地区发生过深源地震,其深度一般为400~600km。由于深源地震所释放出的能量,在长距离传播中大部分被损失掉,所以对地面上的建筑物影响很小。 (4)震中距:地面上某点至震中的距离称为震中距。 (5)震级:衡量一次地震释放能量大小的等级,称为震级,用符号表示。里氏震级是由两位来自美国加州理工学院的地震学家里克特(Charles Francis Richter)和古登堡(Beno Gutenberg)于1935年提出的一种震级标度,是目前国际通用的地震震级标准。 里氏震级是利用标准地震仪距震中100km处记录的以微米为单位的最大水平地面位移(振幅)的常用对数值: M=lgA (3-1) A——由地震曲线图上量得的最大振幅(μm)。 震级与地震释放的能量有下列关系: lgE=1.5M+11.8 (3-2) M——地震释放的能量。 由公式(3-1)和(3-2)计算可知,当地震震级相差一级时,地面振动振幅增加10倍,而能量增加近32倍(10**1.5=31.6倍)。 (6)地震烈度:地震引起的地面震动及其影响的强弱程度。根据《中国地震烈度表》GB/T 17742-2008,地震烈度划分为12等级,分别用罗马字母Ⅰ、Ⅱ、Ⅲ、Ⅳ、Ⅴ、Ⅵ、Ⅶ、Ⅷ、Ⅸ、Ⅹ、Ⅺ、Ⅻ表示。地震烈度的评定指标,包括人的感觉、房屋震害程度、其他震害现象、水平向地震动参数。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 18306-2015规定,Ⅱ类场地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与地震烈度对照表见 表3-1,其中a表示Ⅱ类场地地震动峰值加速度。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3614d1fb031ca300a6c30c22590102020740f2e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