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财务支出管理制度(试行) 为加强学校财务管理,落实“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规定,根据相关会议精神要求,经学校支部和行政会议研究,现将学校财务支出规定如下: 一、项目审批及支出 (一)学校经费支出由领导小组负责,监督小组监管。 (二)票据支出签字由分管财务副校长具体负责签批,校长不再签字。每张票据上须有分管财务副校长、总务主任或经办人签字方可签批报销。 (三)金额在5000元及以上的大额支出,由学校支委会和行政班子会议研究报审批。支出时,须有行政班子会议研究记录。 (四)金额在5000元以下——1000元(含1000元)支出,由需求处室或教师提出书面申请,报总务主任和分管财务副校长审核,校长批准。支出时,须有行政班子会议研究记录,由报帐员呈校长审阅。 (五)金额在1000元以下——500元(含500元)支出,由需求处室或教师提出书面申请报总务主任审核,分管财务副校长批准,同时告知校长。支出时,由报帐员呈校长审阅。 (六)金额在500元以下支出,由需求处室或个人提出书面申请,总务主任作出决定,同时告知分管财务副校长。 - 1 - 支出时,由报帐员呈校长审阅。 (七)验收单上签字由监督小组各成员审签,加盖学校公章。 (八)发票上签字由经手人和分管财务副校长签字。 (九)涉及工资、医保、社保、住房公积金、差旅等不需要上会的支出,分管账务副校长可直接签批。 二、成立学校财务管理机构 (一)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二)监督小组 组 长: 成 员: 三、本管理规定从2022年9月1日开始执行。 注:未尽事宜,由学校支部和行政班研究补充。 - 2 -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3773f1713a68011ca300a6c30c2259010202f3d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