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6、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相关表格材料的填写说明 填写和报送要求如下: 需要申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并建档的在校学生要如实填写该表,并持该表到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建议同学们邮寄回家中办理),以证明其家庭经济状况,并填写《江西渝州科技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见附件2)。 2012年已被我院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建档的学生今年再次申请认定时,如家庭经济状况无显著变化,可用其2012年所交材料的复印件。 此表一式两份,一份交院学生资助中心,一份存各学院存档。(上报时顺序应和附件5的顺序一致) 附件2:《江西渝州科技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填写和报送要求如下: 本人填写好表格中的“学号”、“院系”、“班级”“学生本人基本情况”、“学生陈述申请认定理由“(“学生签字”一项须由本人签字),“民主评议”由本班主任填写并在“评议小组组长签字”处签字;“认定决定”学科部一项中由本学院学工办主任填写并在“工作组组长签字”处签字。 此表一式两份,一份交院学生资助中心(加盖各学院公章),一份存学院。(上报时顺序应和附件5的顺序一致) 附件3:《江西渝州科技职业学院 年贫困生认定班级民主评议登记表》 填写和报送要求如下: 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根据学生提交的《江西渝州科技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和《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根据学生家庭人均收入并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为,以及影响其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情况,认真进行评议,并将评议情况填入该表中。 此表要求填写完成后复印三份,原稿(在下面的“编号处”加盖各学院公章)上交学生资助中心,复印件一份在班上公示,学院留一份。 附件4:《各专业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成员信息表》 填写和报送要求如下: 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应随认定结果在本班级范围内公示。辅导员将各专业班级评议小组成员相关信息统计后交学科部汇总。学科部将信息表格按照专业班级的顺序统一汇总。 此表一式两份,一份交院学生资助中心(加盖学院公章),一份存学院。电子版发学生资助中心邮箱:187176949@qq.com 附件5:《江西渝州科技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登记汇总表》 填写和报送要求如下: 此表排序:贫困学生经济困难程度以先班主任、后专业班级为单位排序填写《江西渝州科技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登记汇总表》(见附件5)(经济困难程度大的排在前面) 此表一式两份,一份交院学生资助中心(加盖学院公章),一份存学院。电子版发学生资助中心邮箱:187176949@qq.com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382d8be4b14e852459fb57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