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计委关于基本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的管理办法 【法规类别】基本建设财务管理 【发文字号】云政发[2001]37号 【发布部门】云南省政府 【发布日期】2001.03.02 【实施日期】2001.03.0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云南省计委关于基本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的管理办法 (云政发〔2001〕37号 2001年3月2日) 前期工作经费是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的保障,各级各部门和项目业主都要加大对前期工作投入,特别是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建设项目,要给予重点投入。为管好使用好前期工作经费,发挥最大效益,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前期工作经费的主要来源 1.各级政府安排的财政资金; 2.各种用于基本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专项基金和专项费; 3.向国家开发银行、各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组织融资用于基本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资金; 1 / 2 4.各建设业主自筹用于基本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资金; 5.其它来源。 二、前期工作经费安排使用原则 1.省级前期费主要用于全省重大基本建设项目; 2.地州(市)、行业 2 / 2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390cbabd2379168884868762caaedd3382c4b52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