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新 “ 十带头 ” 歌: 党员干部继传统,十个带头谱新章。 第一带头讲政治,“三个代表”明方向; 第二带头勤学习,解放思想促开放; 第三带头谋发展,投身经济闯市场; 第四带头优环境,文明诚信引客商; 第五带头明法纪,依法行政本领强; 第六带头求团结,苦干实干事业旺; 第七带头做示范,助民致富奔小康; 第八带头严律己,廉洁奉公正气扬; 第九带头树新风,婚丧嫁娶不铺张; 第十带头务实际,为民解忧常驻乡。 干部个个带好头,城乡处处喜洋洋。 “ 十要、十不准 ” 党员干部标准: 一要立场坚定,不准造谣惑众、传播谣言。 二要心系群众,不准高高在上、作风官僚。 三要顾全大局,不准我行我素、有禁不止。 四要清正廉洁,不准见利忘义,违法乱纪。 五要团结互助,不准挑拨是非、损人利己。 六是拼搏进取,不准优柔寡断、畏手畏脚。 七要勤俭节约,不准铺张浪费、骄奢淫逸。 八要崇尚科学,不准参与迷信、愚昧无知。 九要求真务实,不准急功近利、形式主义。 十要开拓创新,不准因循守旧、小富即安。 党员干部“十不”准则: 对党的政策执行不走样; 对群众要办的事不推诿; 对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不违规擅自处理; 对支农、惠农款物不贪污、挪用; 不利用权力刁难群众、吃拿卡要; 不利用职权借婚丧嫁娶和其他喜庆事宜收钱敛财; 不参与封建迷信和赌博活动; 不优亲厚友谋取不正当利益, 或以家庭、 宗族势力影响决定涉及 集体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不拉票贿选和在入党、征兵、提职等方面搞权钱交易; 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党员干部不违规经商办企、参与村(居土地 征用补偿款及其他集体利益分配、承包经营农村集体土地 。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39766482250c844769eae009581b6bd97f19bc3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