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档 附件13 境外投资工程完成情况报告表格式文本 境外投资工程完成情况报告表 工程代码:〔如有〕 一、工程名称 二、核准文件或备案通知书编号 三、投资主体 经核准或备案的投资主体 实际实施工程的投资主体 有关情况说明 四、投资地点 经核准或备案的投资地点 实际实施工程的投资地点 有关情况说明 五、工程主要内容和规模 经核准或备案的主要内容和规模 实际完成的主要内容和规模 有关情况说明 六、中方投资额 经核准或备案的中方投资额 实际支出的中方投资额 有关情况说明 七、工程完成情况概述 〔阐述工程完成情况〕 八、已经实现或预计取得的成效 〔阐述工程已经实现或预计取得的成效〕 九、下一步工作方案〔如有〕 十、需要国家依法给予协助的事项〔如有〕 十一、投资主体认为需要说明的事项〔如有〕 十二、附件清单 〔一〕投资主体注册登记证明文件或身份证明文件〔二〕工程核准文件或备案通知书〔三〕证实工程完成的有关文件 联系人 座机 地址 . 〔列明名称或姓名、注册地或国籍、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 〔列明名称或姓名、注册地或国籍、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 〔包括直接目的地和最终目的地〕 〔包括直接目的地和最终目的地〕 〔以核准文件或备案通知书为准〕 〔以核准文件或备案通知书为准〕 单位 职务 电邮 精品文档 境外投资工程完成情况报告表填报指南 根据【企业境外投资管理方法】有关规定,属于核准、备案管理范围的工程,投资主体应当在工程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络系统提交工程完成情况报告表。投资主体报告境外投资工程完成情况时,可参照境外投资工程有关情况申报文件格式文本形成申报文件,将境外投资工程完成情况报告表作为申报文件的附件一并提交。 投资主体通过网络系统提交境外投资工程完成情况报告表附件的,应提交有关文件的原件扫描件;通过纸质材料申报的,应提交有关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本人签名〕。工程实际情况特殊,难以提供有关附件的,投资主体应提供替代性材料,或者作出合理、充分的说明。除“附件清单〞明确要求的附件之外,投资主体自主认为需要提交的材料,可以作为附件一并提交。 一、 关于有关情况说明 填报“投资主体〞“投资地点〞“工程主要内容和规模〞“中方投资额〞等内容时,工程实际实施情况与经核准或备案的内容不一致的,投资主体应在“有关情况说明〞中作出说明。 二、 关于工程完成情况概述 结合工程特点,阐述工程完成情况,如建设工程竣工、投资标的股权或资产交割、中方投资额支出完毕等根本情况。 三、 关于已经实现或预计取得的成效 . 精品文档 结合工程特点,可从经济、社会、文化、外交等角度,阐述工程已经实现或预计取得的成效。工程实施过程中积累的经验、所作的创新等也可简要介绍。 四、 关于投资主体注册登记证明文件或身份证明文件 1、 投资主体是境内企业的,应提供营业执照或类似文件。投资主体是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非企业组织的,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类似文件。投资主体是境内自然人的,应提供居民身份证。 2、 本项附件应提供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本人签名〕。 五、 关于工程核准文件或备案通知书 本项附件应提供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本人签名〕。 六、 关于证实工程完成的有关文件 1、 结合工程特点,提供可以证实工程已经完成的有关文件。比方:工程内容是新建境外企业的,应提供境外企业注册登记证明文件或类似文件;工程内容是新建境外固定资产的,应提供工程竣工验收文件或类似文件;工程是收购境外企业股权的,应提供股权完成交割的有关文件。 2、 本项附件应提供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本人签名〕。 .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39a571365c0e7cd184254b35eefdc8d376ee14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