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初期党的司法构建与国家治理现代化 刘朋 【期刊名称】《广东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年(卷),期】2015(0)1 【摘 要】政党与司法的关系问题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新中国成立后,中共作为执政党,必须保持党的领导与司法独立之间的平衡,既坚持与司法机关的关联,加强党的领导;又与司法机关保持一定的距离,致力于司法独立.中共在加强党的领导的同时,通过创设人民司法制度,强化司法权威,不断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 【总页数】6页(P80-85) 【作 者】刘朋 【作者单位】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广东广州510053 【正文语种】中 文 【中图分类】D621 【相关文献】 1.构建现代化政党的航标与号角--试论"三个代表"思想对中国共产党的现代化构建的伟大意义 [J], 刘永志 2.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维度下司法公信力建构——兼论合作司法模式的展开 [J], 严本道;张俊; 3.国家治理现代化研究的回顾与思考——关于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国家治理现代化”主题的学术考察 [J], 杜红梅 4.以党的治理体系现代化引领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基于政党社会学的分析 [J], 杨典 5.党的政治建设:时代命题与维度构建——基于国家治理现代化视角 [J], 张学娟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3b48e8df87868762caaedd3383c4bb4cf7ecb7d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