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店集中配送类商品管理规定 归属体系:国美电器有限公司经营管理手冊――售后服务系统分冊 文件编号:国美—售后—物流014 撰写单位:国美电器售后服务中心物流部 版 本:第一版 生效日期:2004年4月1日 机密等级:□ 机密 ■ 一般 合计页数:3页 正文页数:2页 附件个数:无 制度正文目录: 目 录 1、目的 2、范围 3、名词解释 4、职责 5、作业内容 6、注意事项 7、附件 页次 1 1 1 1 1 2 2 总裁审批 管理研究室审核 撰写 人 制度名称: 门店集中配送类商品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国美—售后—物流014 1.目的:为坚决贯彻执行集中配送物流模式,杜绝因门店对集中配送商品管理不善造成对公司资源的浪费,严格控制不必要的开支,特制定本规定。 2.范围: 2.1适用范围: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各分部物流部 2.2发布范围:国美电器总部各中心、各部门;各分部物流部 3.名词解释:无 4.职责: 4.1总部物流部负责对门店集中配送类商品的操作流程进行规范,并对分部物流部上报情况进行通报处理; 4.2分部物流部负责对门店集中配送类商品的配送进行监督检查,并将分部情况上报总部物流部; 5.作业内容 5.1调拨规定 5.1.1所有直营门店(不含二级市场直营门店)坚决不准调拨集中配送类商品,不允许存放集中配送类正品商品。如有特殊情况的,必须由门店申请,分部市场部按品类、品牌进行审核各型号调货件数后报分部总经理审批,配送中心方可调拨,具体标准上报总部销售中心及物流部备案以便监督考核。 5.1.2如因促销活动需店外展示,由销售市场部与厂家协调,厂家负责提供所需商品,不得调拨公司库存商品。配送中心每周不定期对门店调货商品进行检查监督,门店特批后调拨的集中送货类商品存放时间不得超过7天,否则将按公司奖惩规定給予处罚。 5.1.3分部所属二级市场直营门店的调货量,由门店经理申请,经分部销售市场部经理审核、分部总经理审批后,配送中心方可进行调拨。如二级直营门店在当地也有配送中心库房的,门店内库房不得存放集中配送类商品,管理规定同分部直营门店。为控制二级市场直营门店库存商品的合理性,要求每周一由配送中心负责统计门店本周的调货量与退库量,退库量与调货量比例大于或等于5%的,根据退货超标件数,对门店经理给予一次理由书处分,并按10元/件的标准进行处罚。 5.1.4门店从配送中心调拨样机,须在调拨单上注明”样机”字样,否则不得办理调拨出库手续。门店所调样机到门店后,必须用于展示,不许在门店库房存放。 生效日期: 2004年4月1日 页次: 1/2 附件数: 0 制度名称: 门店集中配送类商品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国美—售后—物流014 5.1.5凡因顾客不满意退回的商品(无外观及质量问题),由门店经理督促厂家促销员对商品进行二次包装并在门店进行销售,公司要求自入库后四天内销售完毕,门店存放四天内未能实现销售的,给予一次理由书处分,并根据超出的天数按10元/天/件的标准扣罚门店经理,由分部市场市场部经理负责落实;如存放时间超过10天仍未实现销售的,门店经理按处罚标准交过罚款后,可由门店申请,分部市场市场部经理审批并经配送中心核查属实后方可退回配送中心,配送中心总库管根据所退商品的状况及是否可以二次销售来确定正品、残次品,并办理对应的入库手续。 5.1.6门店所有接收的退货残次商品,由门店库管当天将残次商品明细填写到位,门店经理签字确认,并准备相关退残手续,于第二天将残次商品退回配送中心,严禁拖延退残时间。否则由门店经理落实责任人,给予一次理由书处分,并并根据超过时间的天数按20元/天/件的标准对责任人进行扣罚,责任落实不清的,由门店经理承担。 5.2周检查和周通报 5.2.1要求各分部配送中心经理安排配送中心副经理、总库管或指定专人根据公司规定于每周一、周二必须到所属各门店就门店库存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每周二下午18:00前上报总部售后服务中心物流部,由物流部于每周三下发门店库存商品检查通报,并按公司相关规定对违规当事人、责任人进行处罚。 5.2.2各分部配送中心经理负责门店集中配送类商品的监控与管理,分部采销总监/市场部经理协助加强对门店的管理,如因管理监控不力造成门店集中配送类商品的积压、损坏,公司将根据损失程度对门店经理、配送中心经理、分部采销总监/经理及分部总经理酌情给予处罚。另外,各分部配送中心经理负责门店库存商品检查的真实性,如出现漏报、瞒报的现象,总部将按照奖惩制度直接给予责任人处罚。 6.注意事项:无 7.附件:无 生效日期: 2004年4月1日 页次: 2/2 附件数: 0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3cc15151af02de80d4d8d15abe23482fb4da02d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