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城小学财务管理制度 1.财会人员要以身作则,奉公守法,不徇私情,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及学校制定的各项财务制度。 2.建立健全财务人员岗位责任制,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办事有要求、工作有检查,既要明确分工,又要密切协作。 3.根据事业计划,正确编制年度和季度的财务计划(预算),办理会计业务,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期限,报送会计月报、季报和年报(决算)。 4.组织合理收入,严格控制支出。凡是该收的要抓紧收回,凡不符合财务开支标准和开支计划的要拒付。临时必需的开支应按审批手续办理。 5.当好领导参谋,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及时汇报业务收支、财产管理等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经济核算和管理工作。 6.学校对外所有开支均应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如发票、账单、收据等)。原始凭证由经手人、验收人和主管负责人签字,经财务会计审核制单后,方能付款结算。一切白条,不能作为正式凭据。出差或因公借款,须经校领导批准,任务完成后及时办理结账报销手续。 7.会计人员要及时清理债权、债务、防止拖欠,避免呆账。 8.每月与核算中心核对账目,发现差错及时查询,做到账款相符。 9.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规定限额或以“白条”顶现金库存。严禁挪用公款,或以长补短。出现差错应如实反映,经领导研究后处理。 10.当日收入的现金当日送银行。收款收据存根要及时复核,并签章。发现差错后能更正的立即更正,需要赔偿的应及时汇报,酌情给予赔偿处理。 11.做好原始凭证、账本、工资清册、财务决算等核算资料的归档、整理、装订工作,财务室保管1年后交学校档案室保管。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3d187552ea7101f69e3143323968011ca300f7e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