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代的礼乐制度 礼乐制是周代文化的集中体现,它既是典章制度的总汇,又是人们各种行为的准则。周武王灭商后,西周统治者为巩固自己的统治,建立稳定的政治制度,支撑周朝天下的有四大制度:封建制(分封制)、井田制、宗法制、礼乐制。 周朝通过礼乐制度来规范贵族的身份地位,要求贵族在衣、食、住、行等方面都要符合自己的身份,贵贱长幼之间要有明显的差别。就连如何称呼“死”,不同等级的贵族也不一样: 天子——驾崩 诸侯——薨 卿大夫——卒 士——不禄 平民、奴隶——去世 相传周朝的礼乐制度是周公制定的。周公制礼作乐,对中国几千年来的传统文化影响深远。五六百年以后,孔子提到周公制礼作乐的事,还赞赏不绝! 周公制礼作乐,规定了吉礼(祭礼)、凶礼(丧礼)、军礼(行军,出征)、宾礼(朝觐,互聘)、嘉礼(婚宴,加冠)等,使贵贱有差、尊卑有别、长幼有序,实行所谓“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3d6bc8ebef3a87c24028915f804d2b160b4e86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