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费管理制度 会议费管理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改进会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会议费管理,根据《襄阳市市级党政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襄财行发〔2016〕31号)、《襄阳市市级党政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襄财行发〔2014〕3号)和《市商务局关于改进文风会风的有关意见》(襄商党〔2017〕1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一、会议管理 (一)会议范围。包括全市商务工作会、全局性会议、科室牵头召开的专业会、各类专业培训。 (二)会议预算。各类会议均纳入年初财政预算,年初无预算的,不得安排经费支出。 (三)会议规模。根据会议规模分类,全市商务工作会议属于三类会议,其他专业性会议均属于四类会议。三类会议参会人员不得超过70人,四类会议参会人员不得超过35人。各类专业培训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参培对象,经局分管领导和局主要领导批准后,在《培训通知》中明确表述,参加培训对象不得突破《培训通知》确定的范围。 (四)会议会期。全市商务工作会、全局性会议不超过半天、专业性会议控制在1小时,合并召开的专业性会议不超过2小时。各类专业培训不得超过1天。 (五)会议地点。局各类型会议原则上在局内部会议室召开,不安排住宿。各类专业培训一般安排在局内部会议室召开,内部会议场所不能满足条件的,应当在市财政局公布 的定点会议场所或专用会议场所召开,按照政府采购协议价格结算费用。 (六)会议公开。各科室应当将非涉密会议(含培训)的名称、主要内容、参会人数、经费开支等情况,在局网站公示、公开。 二、会议费开支标准 (一)会议费开支范围包括会议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文件印刷费等。 (二)会议代表参加会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按照差旅费管理办法的规定回单位报销。 (三)会议费开支实行综合定额控制,各项费用之间可以调剂使用。综合定额标准是会议费开支的上限。除全市商务工作会外,会议综合定额标准全部按四类会议核定。即住宿费220元/人,伙食费90元/人,其他费用30元/人,合计340元/人。半天以内的会议和培训不安排住宿。 (四)各类专业培训需要列支讲课费的,需在会议开支预算中单独说明,详细说明讲课人的姓名、单位、职称,并有职称证明材料复印件。讲课费标准为:副高职称专业人员每半天最高不超过1000元;正高职称专业人员每半天最高不超过2000元;院士、全国知名专家每半天一般不超过3000元;其他人员每半天最高不超过800元。 三、会议费报销流程 (一)主办科室召开会议前,应编制详细会议开支预算,经局分管领导、局分管财务领导和局主要领导签字批准后执行。 (二)科室在会议结束后应当及时办理报销手续。 (三)会议费报销时应当提供会议审批文件、会议预算、会议通知、实际参会人员签到表、会议服务单位的发票和原始明细单据、电子结算单等凭证。由经办人、科室负责人、局分管领导签字后,交财务科审核,局分管财务领导审签报销。 (四)对未列入年度会议计划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经费不予报销。 四、会议费报销要求 (一)严格区分普通会议和专业培训,不得以专业培训代会议,不得突破规定的会议时间和扩大会议规模。 (二)参会人员以市区单位为主的,会议不得到市区外召开。 (三)不得组织与会议无关的参观游览,不得宴请与会人员,不得发放纪念品及物品。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3d74bf5ff76527d3240c844769eae009581ba292.html